一笔近4000万的巨款,躺在银行的涉案账户里,主人却不见了。

8月14日,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布了一则《认领公告》。为3999.577万元资金寻找合法所有人。公告期限六个月,从2026年8月14日到2027年2月14日。

如果到期还没人认领,这笔钱连同孳息将依法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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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9.577万,来自一个涉案账户

公告内容极其简短,只披露了三条核心信息:

  • 涉案银行账户:6228230689035653875
  • 账户资金:3999.577万元
  • 公告期限:六个月

没有案情介绍,没有嫌疑人信息,没有资金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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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嫌疑人已出国,不是诈骗案

公告发出后,舆论炸了。近4000万没人认领?这是什么案子?

巴中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向媒体透露了零星信息:

“涉案嫌疑人去了国外,警方将其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查扣了。”

“这不是诈骗案件,这笔资金不是涉及很多人的,是个单一案件。”

“目前还没有人成功认领这笔资金。”

也就是说,这笔钱很可能属于某个个人或单一法人,而不是从众多受害者那里汇集而来的。但具体是什么案子、嫌疑人是谁、钱从哪来——警方一概没有公布。

巴中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的民警回应称,“这就是个正常的涉案财物公告,案件具体情况不便透露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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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法,但信息太少引发疑虑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如果原主不明确,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公告方式告知认领。公告期六个月,期满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依据的,资金依法上缴国库。

程序上没问题。

但问题在于:公告信息实在太少了

对比其他地方的类似公告就能看出差距。2025年5月,浙江常山县公安局为一笔涉案资金发认领公告,详细介绍了案情:2021年办理的诈骗案中,嫌疑人以招聘网络兼职名义推荐被害人进入“蚂蚁网盟”房间,骗取99元、198元不等的会员费。2026年5月,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的公告也写明了是“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系列案件。

而巴中这份公告,全文只列了一个账号、一笔金额和一个期限。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这些信息的缺失,增加了资金合法所有人的辨识难度。在缺乏案件背景的情况下,普通人很难将这笔巨款与自己可能涉及的案件联系起来,甚至可能因为担心“是不是骗局”而不敢咨询。

谁能认领?得证明“钱是你的”

如果你觉得这笔钱跟你有关系,该怎么办?

公告说得很清楚: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权属证明及相关材料,前往巴中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申请认领。

关键就在“权属证明”四个字。

警方表示,认领人需要分析资金流,证明和公布的账户有资金往来,“如果有的话就得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我们再进行甄别。”

换句话说:你得证明这笔钱曾经从你的账户流进这个涉案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