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图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长兴司法所联合辖区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日前,李某用拐棍捅伤当事人全某,全某回家后感到胸口憋闷、疼痛,检查后发现右胸前侧第六根肋骨骨折,当晚住院。全某儿子找到李某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李某拒绝该要求。协商中,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金额、责任划分存在分歧,多次协商均未果。随后,全某儿子来到长兴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要求李某赔偿医药费共计6000元。

受理纠纷后,长兴司法所与长兴派出所迅速启动联合调解程序,坚持依法调解、情理兼顾的原则,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事发经过、争议焦点,逐一核实医疗票据、诊疗记录、病历档案等相关证据,全面厘清案件事实。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过错责任划分的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清晰讲解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相关法律后果,破除双方认知误区。同时,工作人员结合全某身体实际情况、后续休养需求,以及责任方经济承受能力,秉持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开展多轮疏导沟通。

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自2026年7月28日起至2027年10月28日止,于每月28日向全某现金支付400元,共分15个月偿还6000元医药费,在此期间和还清全部医药费后,李某不再负责全某因此次事件产生的所有后续费用。全某对李某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安图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立足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法理为支撑、以情理为纽带,高效化解邻里、民生、人身损害等各类基层常见纠纷,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矛盾纠纷自我化解能力,持续筑牢基层平安防线,为辖区和谐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安图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