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典型案例,涉及碳排放交易、耕地保护、生态损害赔偿、污染惩治等各类生态环境案件,展现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环境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此次共发布5个案例。在全省首例碳排放权交易纠纷案中,法院明晰绿色金融新兴场景中个人信息使用边界,有力保障了绿色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某生态环境局与某保险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法院合理认定“污染”保险免责条款的效力,确保事故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得到及时修复。某智能科技公司、代某、陈某污染环境案,法院适用“双罚制+从业禁止”,对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均予以刑事处罚,警示排污重点单位从业人员切莫触碰职业红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1

碳排放交易中个人信息权益与交易效率的司法平衡

——李某诉某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碳排放权交易纠纷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基本案情

李某系某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自然人会员,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碳排放配额交易。2024年间,多家与李某完成交易的企业,因需联系李某沟通交易及开具发票事宜,向交易中心申请获取李某的联系方式。交易中心依据其公示的相关规则,向相关企业提供了李某的姓名与手机号码。李某认为前述行为侵犯了其个人信息权益,遂起诉要求交易中心删除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认为,交易中心向买方披露李某的姓名和手机号码,系基于卖方的交易附随义务及平台规则,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及必要性,故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全省首例碳排放权交易纠纷案,是司法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顺畅运行、明晰绿色金融新兴场景中个人信息使用边界的标志性案例。本案通过明晰姓名、联系方式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合同必须”条款,认定碳排放交易平台不构成侵权,满足了订立、履行合同的需要,实现了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安全、效率之间的平衡,对保障绿色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具有积极意义。

02

司法建议推动农业领域生态环境损害全域排查整治

——林某、郑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基本案情

林某受某研究院委托,对深圳某地块进行土壤改良,其未按要求使用一类绿化土进行土壤改良,擅自对外出售土票,将案涉农用地用于收纳建筑工地渣土,导致该地块及相邻地块基本农田被压占毁坏约270亩。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元;对其违法所得1334万余元予以追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龙岗法院向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案涉生态损害情况进行核查处置,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对农业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进行全域排查整治。该局立即开展线索核查处置,并印发《关于做好农业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及处置工作的通知》,有效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等生态环境损害全覆盖排查整治。

典型意义

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承载民生。人民法院落实依法严惩破坏耕地犯罪行为,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类似潜在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有力震慑和警示,同时一体考虑相关耕地质量恢复和生态环境修复等问题,通过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跨部门协调联动,实现以案件办理带动农业领域生态环境损害全域排查整治的良好效果。

03

“污染”保险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

——某生态环境局与某保险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基本案情

甲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三者险,限额100万元。保险条款载明免责事项包括“污染(含放射性污染)”,与战争等不可抗力并列。条款释义部分记载“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指被保险机动车正常使用过程中或发生事故时,由于油料、尾气、货物或其他污染物的泄漏、飞溅、排放、散落等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和第三方财产的污损、状况恶化或人身伤亡”。保险期限内,甘某驾驶甲车与赵某驾驶的乙车碰撞,导致乙车装载的化学品泄漏及泥土污染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甘某负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经核算,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数额为18.5万余元。磋商无果后,某生态环境局起诉要求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范围内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

裁判结果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生态环境损害系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所载化学品泄漏引发,不属于案涉免责条款约定的具有不可抗力性质的“污染”情形,某保险公司应对案涉生态环境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的范围内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8.5万余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案涉免责条款中的“污染”,通常应理解为与不可抗力情形同一级别而导致的财产损害后果的污染事件。某保险公司在释义部分对“污染”的解释明显与条款原意不相符,亦与投保人的投保目的相悖。人民法院通过合理认定“污染”保险免责条款的效力,发挥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兜底作用,确保交通事故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得到及时修复。

04

全链条惩治非法采石破坏林地行为

——某村民小组诉某畜牧公司、陈某生态破坏责任纠纷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基本案情

某村民小组系案涉土地的林地及林木所有权人。某畜牧公司于2003年10月起承包该地经营种养业。此后,陈某中标案涉土地改造工程,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清理出来的约100吨毛石售卖牟利。当地人民政府认定,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并作出行政处罚。村民小组认为,畜牧公司伙同陈某非法采石破坏生态,遂提起诉讼,请求限期完成生态环境修复,支付修复费用19万余元等。

裁判结果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非法开采毛石的行为与案涉林地的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应承担侵权责任。畜牧公司作为长期承包方,应知其所承包土地状况,却未履行注意义务,告知土地的真实状况、明确工程范围和禁止事项,任由陈某处置,为陈某采石破坏生态创造了条件,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遂判决陈某、畜牧公司连带赔偿修复费用19万余元等。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中,法院合理界定承包方基于长期承包经营产生的生态安全注意义务,认定其未作告知和限制,属于为直接采石人提供条件,构成共同侵权,实现全链条追责。本案通过强化承包经营者的生态环境责任,从源头上预防类似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对于类案办理具有示范意义。

05

“双罚制+从业禁止”筑牢环境保护防线

——某智能科技公司、代某、陈某污染环境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基本案情

某科技公司系2022年珠海市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022年6月3日,该公司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因生化池和沉淀池大量储水无法满足施工要求,公司经理代某指示工人陈某将综合废水排放口的超声波流量计垫高,使其无法检测到排水情况后再排污施工。生态环境部门排查发现,该公司于该日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含有氨氮等污染物的污水40余吨。

裁判结果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某科技公司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含有污染物的污水,严重污染环境,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五十万元。代某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属于直接责任人员,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代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陈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并禁止代某、陈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污染环境相关的经营活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重点排污单位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污,准确认定单位犯罪,并适用“双罚制”,对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均予以刑事处罚,有效震慑了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此外,通过对相关人员适用从业禁止措施,切断其再次犯罪的路径,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态度,警示相关从业人员切莫触碰职业红线。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余淑娴

采写:陈虹伶 董广绪

图片: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