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问题突出,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不仅严重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也极易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此发布消费提示:
一、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由于此类产品大多数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未取得CCC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标准,因此不具备法定登记上牌条件,依法严禁在公共道路行驶,安全风险极高。
二、可合法上路的合规电动三、四轮机动车指国家认可的正规机动车。核心判定标准: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动车产品公告、取得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购车应当索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上路行驶前,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悬挂正规机动车号牌、投保交强险;驾驶人应当持有对应准驾车型驾驶证(C1、C2、D 证)。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禁限行规定。
三、仅限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车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属于特种设备。核心判定标准:纳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严格执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规范,为6座及以上非封闭结构。此类车辆仅允许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内使用,多用于旅游观光运营服务,禁止驶入公路、城市道路。
四、请广大消费者树立安全、合规的出行消费理念,切勿轻信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无需上牌、无需驾照、可随意上路、不限行”等宣传。日常出行请选择可正规上牌、合规合法的交通工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障自身及他人出行安全。
五、请广大消费者务必看清资质:购车时仔细查验商家营业执照、工信部目录型号、车辆产品合格证、厂名厂址等信息,坚决不购买“三无”产品、改装车、拼装车。务必留好维权凭证:购车时主动索要正规发票、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凭证,妥善保管,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依据。
六、各电动车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诚信合规经营。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主动、如实向消费者告知车辆属性(机动车/非机动车)、使用范围(能否上道路行驶)、是否符合上牌条件等关键信息,不得刻意隐瞒车辆属性,不得混淆车辆品类误导消费者。严禁以“免牌、免证、可上路”等话术宣传推介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自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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