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的庭审排期表上,静静躺着一个案子:唐时达诉湘潭大学撤销本科学历决定一案。弟弟唐一达将以第三人身份坐在旁听席——不是旁观者,是当事人。这案子表面看是高校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可往下扒,里头缠着2001年的高考分数、2012年的285万元房款、2019年被注销的北京户口,还有两兄弟从手足到陌路的全部时间。
倒着说吧。2025年11月,湘潭大学发了第二份红头文件,还是那句老话:“经查实,唐时达于2001年冒用唐一达录取资格入学。”三个月前,湖南高院刚把上一份撤销决定给判没了,理由很硬气:程序违法。可程序归程序,事实没碰——学校不认,你来辩;你辩了,它再发一次。
再往前推,2023年那次再审,法院认借名买房属实,可转头就写明:“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意思很直白:你靠冒名顶替拿的北京户口,成了压垮整个交易的稻草。房子可以争,但沾了假学历的边,法律直接不接招。
2019年5月,北京公安的注销通知书下来那天,唐时达正在深圳一家国企准备续聘材料。湘潭大学同步把《关于撤销唐时达本科学历的决定》发给了用人单位。博士后站盖的章、北大落的款、南开读的博、湘大拿的本——像一串被抽掉底座的多米诺,哗啦全倒。户口没了,博士后经历失去落户依据,连带博士、硕士学历一并失效。
2018年那场和解,现在想起来像一场短暂的休战。哥哥掏了160万,欠条写了200万,弟弟撤上诉、手写检讨说举报“不实”。结果还款日一过,电话打不通,人找不到,弟弟立马又提起了民事诉讼,还顺手重启了学籍追责通道。
关键的2001年,俩人各执一词。弟弟唐一达说:我那年高考596分,被湘潭大学录取;复读一年后2002年考上人大;哥哥原名潘涛,户口2012年就注销了。哥哥唐时达回得干脆:“我就是唐时达,2001年596分进的湘大。”母亲插话时语气平静:“双胞胎,在去姐姐家路上生的,姐夫人好,随手就取了唐一达、唐时达两个名字。”
你细想,285万的房子,首付是妈出的,月供大部分是哥哥还的;25年里,一人从天津户口转北京,一人从湘大落榜生变人大毕业生;七年间打了四轮官司,三次学历撤销,两次户籍注销通知……可最后真正被抹掉的,不是名字,不是学位,是当年一起吃一袋辣条、共用一双球鞋的那点热乎气。
庭审那天,弟弟穿的还是那件灰夹克,袖口有点起毛。哥哥没说会不会到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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