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杨浦区人民政府_部门动态】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施行。江浦路街道综合执法队严格遵循法定条款,依托“多格合一”联勤联动机制,成功破解江浦路1188弄底商餐饮长期扰民的治理难题。

江浦路1188弄小区沿街裙房紧邻居民住宅楼,聚集了多家餐饮店,场地未配套建设餐饮专用烟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该区域本身并不符合开设涉油烟餐饮项目的法定要求,商户经营产生的油烟、噪声持续干扰住户日常生活,12345热线反复投诉反复,是典型的商居复合型治理难题。

执法队主动牵头统筹,联动街道居民区、城运平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核查、跨部门会商研判。处置全程摒弃“一关了之、一罚了之”的粗放模式:一方面下沉网格走访居民,倾听诉求、安抚情绪;另一方面,面向商铺产权单位开展精准普法,明确违规出租餐饮业态的法律风险,督促产权方转变重租金收益、轻环保责任的经营理念,压实主体管理责任。

经多轮沟通协调,产权单位充分认清矛盾根源与合规隐患,现已收回涉事餐饮商铺,承诺后续不再将商铺出租用于餐饮经营,并将规划引进无油烟、低噪音的便民服务业态,从源头消除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下一步,江浦路街道综合执法队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依托联勤机制加密网格巡查,跟进片区业态调整落地;常态化面向辖区产权方、经营者开展普法,明确餐饮选址的法律红线,完善商居矛盾提前介入、多元调解流程,以柔性源头治理办好群众关切的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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