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个"酒驾+逃逸"还能让保险公司赔百万的案例,挺颠覆认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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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7日凌晨,驾驶人孙某(化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未减速、超速50%以上,撞上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杨某(化名)。杨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孙某肇事逃逸。

按大多数人的理解,酒驾+逃逸,保险肯定不赔吧?但事故发生后发生了一系列"反转":

第一反转:孙某未达醉驾标准(血液酒精含量未达80mg/100ml)——只是普通酒驾不是醉驾。

第二反转保险公司电子投保仅加粗勾选,未提供弹窗强制阅读确认证据、未提供交互日志——这意味着免责条款根本没对孙某"有效提示"。

第三反转:法院依《保险法》第17条、《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第11条认定,免责条款对孙某不生效,三者险应予赔付。

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100万元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杨某家属109万余元!

但要注意的是,反过来也有判拒赔的。

最高法2024年发布的典型案例(蚌埠):驾驶人冯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达醉驾)超速+逃逸撞伤小刚。投保车有交强险+300万商业三者险。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拒赔,仅交强险赔8.3万元。

关键区别在于:保险公司已就酒驾、逃逸免责条款尽到加粗加黑+投保人签字确认——提示说明义务已充分履行。

所以这就引出了一个核心问题:酒驾到底赔不赔?

结论很清晰:酒驾≠三者险一定不赔,也≠一定赔。关键看免责条款是否对投保人有效。

如果保险公司做到了"加粗加黑+投保人签字"或"电子投保弹窗强制阅读确认",三者险就拒赔;如果只做了加粗但没签字确认,或电子投保仅勾选无交互日志,三者险就照赔。

给车主三条提醒:

第一,三者险至少买100万——赔付近100万的案例很多,50万根本不够。

第二,投保后核对保单签字——电子投保要截屏保留免责条款阅读记录,纸质投保要核对是否本人签字。

第三,明知他人酒驾不要交车——车主明知仍交车的,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给驾驶人三条提醒:

第一,喝酒不开车——哪怕1两酒也不要动方向盘。

第二,事故后切勿逃逸——逃逸是保险拒赔的最强信号,赔偿差距百万。

第三,隔夜酒也算酒驾——以事发时血醇≥20mg/100ml为准,不论是否隔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