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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晋仇犹故土,滋养出不少深耕法学领域的知识女性,李晓燕便是其中一位。李晓燕,女,1975年7月生,盂县人,法学博士,现任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她立足山西本土现实,聚焦商法与环境法方向,尤其围绕矿产、煤炭资源法治开展系统研究,既躬耕高校课堂教书育人,又笔耕不辍产出学术著作,成为省内资源法学研究领域一名扎实的研究者。

身为高校硕士生导师,李晓燕坚守教学第一线,承担本科与研究生的法学课程教学工作。在传道授业之中,她把理论法条和山西地方发展现实相结合,引导学生关注本土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当中真实的法律难题,启发青年学子立足本省开展法学思考,为法治事业培育后备人才。

在科研方向上,李晓燕主要致力于商法、环境法研究。山西作为煤炭资源大省,资源开发整合、矿产物权制度、生态环境保障,都是地方发展绕不开的法治命题。李晓燕扎根这一现实场域,把学术研究同省情紧密结合,产出多部学术专著。先后出版《中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物权化构建》《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地方综合大学法学教育模式创新研究》等著作。围绕矿产、煤炭产业的法律制度展开系统剖析,直面资源改革进程中的制度痛点,用法学理论回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除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之外,她的研究视野同样延伸到道路交通法律实务领域。其研究成果《道路交通“四危”法律问题研究》斩获山西省法学会2012—2013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得到省内法学界的肯定。

从盂县走出,回到三晋最高学府执教,李晓燕的学术研究始终没有脱离脚下这片土地。很多法学研究容易照搬域外理论,而李晓燕立足山西资源禀赋,把矿产、煤炭这些本土现实议题作为研究重心,做到理论不悬空,学术接地方地气。

讲台之上,她传道解惑,培养一届届法学研究生;书桌案头,她伏案著述,书写一部部专业专著。以博士学识立身,以高校教师履职,李晓燕用持续的教研实践,展现出盂县籍知识女性踏实求真的治学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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