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记者从人社部了解到,《关于优化城乡社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近日印发,提出进一步挖掘城乡社区就业空间,通过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开发社区服务岗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就业见习等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其中明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所有新招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鼓励各地拿出较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有志于投身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向高校毕业生倾斜
通知提出,各地将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进入城乡社区工作的渠道。其中,在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方面,市级或者县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根据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以及当地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年度规划,统筹考虑空岗、退休离职和新增岗位等需求,制定年度招聘计划。
招聘时间将更多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安排衔接。通知明确,围绕组织动员、矛盾调解、链接资源、应急处突、议事协商、“一老一小”服务、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心理慰藉等基层工作需求,加大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学、劳动社保、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
除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外,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围绕城市管理、基层治理等需求,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并可因地制宜实施高校毕业生城乡社区就业项目,专门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通知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吸纳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务工作者。
企业和社会组织也被纳入岗位开发范围。通知提出,支持城乡社区服务领域企业和专业化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承接社区服务,并利用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政策,开发养老照护、纠纷调解、便民服务、困境人员帮扶、社会工作服务等岗位。
高校毕业生还可以通过见习进入城乡社区。各级人社部门将结合“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开发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村、社区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在村、社区设置的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为3至12个月,并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此后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具有社区就业见习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优秀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可推荐为“两委”成员候选人
为让岗位更容易被高校毕业生找到,通知要求各地健全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人社部门将对接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城乡社区拟招聘岗位;在线下招聘和专项招聘活动中,也将设置城乡社区岗位专区。
高校毕业生进入社区后,相关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也将进一步加强。通知提出,利用人才培训基地等资源,通过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对在城乡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培训。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等相关培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班次或名额面向这些高校毕业生。
对于新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各地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还将推动建立“导师帮带制”,由优秀社区工作者通过“老带新”等方式帮助其适应岗位。
在职业发展方面,通知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职业津贴。对于表现优秀、符合法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或者村务工作者,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可按程序提名推荐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还可按规定推荐作为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
按照通知要求,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将纳入各地就业、人才和基层治理工作总体安排。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优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人社部门负责拓宽城乡基层就业和见习岗位、做好岗位摸排等工作,民政部门则将动员社会组织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城乡社区岗位。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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