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感觉求职迷茫、创业不知补贴、落户档案无处咨询、灵活就业想申领补助,该怎么办呀?
别担心!为了让高校毕业生更好来津南、留津南就业,我区汇总梳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件事”,涵盖高校毕业生岗位推介、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档案接收等服务事项,让毕业生在津南追梦无忧,轻松开启新生活!
就业服务
一
求职服务
(一)线上渠道
关注“就业云超市”微信公众号,查看最新的招聘信息,选择岗位、投递简历。公众号还会发布线下招聘活动信息、直播带岗信息,欢迎毕业生随时参与。
“就业云超市”功能介绍:
同时,注册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 //zhzp.cnthr.com),选择“找工作”模块,浏览海量岗位。
(二)线下渠道
1.可到津南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2-84992756。
2.可到区内各镇街就业驿站求职登记。
二
就业登记
以下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入职后,应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就业登记。
(一)用人单位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办理方式:
1.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tj.gov.cn/)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办理。
2.到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津南区企业请到津南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津南区咸水沽南环路29号一楼人社服务大厅)办理。
三
就业见习
(一)申请条件:
1.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年度1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在本市登记失业的本市户籍16至24岁失业青年。
(二)办理渠道:
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选择“找工作”中的“就业见习专区”。
技能提升
津南区目前有8家签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拟开展招生项目,登记失业青年可免费参训,工种涵盖人工智能训练师、互联网营销师、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员等。
档案转接
(一)档案转到哪?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
2.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3.暂未就业、出国留学或者创业的,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二)档案如何转?
学校通过机要通道或EMS毕业生档案专递转寄档案,严禁个人自带。学生可按照学校要求提供邮寄信息。
(三)津南区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在哪里?
收件单位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收件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9号
接收人(部门):人才交流服务部
联系电话:022-28395214
邮编:300350
政策补贴
一
创业篇
(一)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毕业离校2年内的毕业生、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青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津首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生产经营满1年,带动1人及以上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申请时企业法人及职工应为正常缴费状态,下同),给予3000元创业补贴。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先申请补贴的50%。
政策详情:
(二)创业房租补贴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离校5年内的毕业生,回国5年内的留学人员,落户5年内的“海河英才”人员和认定5年内的“项目+团队”成员,国家级或市级创业大赛5年内获奖人员,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为企业创办人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在津租赁房屋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生产经营的,自注册成立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创业房租补贴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月可享受创业房租补贴1000元;每带动1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再增加500元。每月补贴额度最高2500元。
实际房租金额低于上述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金额予以补贴。
政策详情:
(三)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在本市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实体,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借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贴息标准: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
政策详情:
二
就业篇
(一)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小微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员工制家政企业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吸纳本市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本市高校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就业,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社保补贴标准为每月1400元,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0%。
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低于社保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发放社保补贴。因被吸纳人员缺勤、事假等原因造成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金额低于岗位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工资金额发放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自社保补贴享受满2年后与社保补贴一并申请。
政策详情:
(二)就业见习补贴
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年度1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失业的本市户籍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补贴标准:就业见习基地根据每月实际见习人数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生活费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和带教费补贴。
(1)见习生活费补贴标准为2000元(每人每月)。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标准为10元(每人每月)。
(3)带教费补贴标准为200元(每人每月)。
政策详情: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通过无雇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实现灵活就业,在本市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院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时满足相应条件可以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600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同时缴纳的,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政策详情:
(四)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在制造业、建筑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中的中小微企业就业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补贴标准: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拨付到职工个人社保卡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补贴期限为12个月。
政策详情: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通过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人才落户
(一)申请条件(学历型人才)
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来津落户: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二)落户地点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产权房;
2.所在单位集体户;
3.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可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
4.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存档后在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签署承诺书、选择落户地点、填报信息后,上传有关要件。
2.审核。区引进人才落户联审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要件进行线上审核。
3.落户。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相关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受理机构
线上机构:微信公众号搜索:“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
线下机构:津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落户联审窗口(津南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道9号)
咨询电话:022-88611890转人社
来源:津南人力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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