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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二审调解方式审结某产业协会诉北京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该案中,该公司因在经营餐饮服务中将“某某辣椒炒肉”作为菜品名称,被某产业协会以侵犯其“某某辣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由诉至法院。上述案件反映出,部分餐饮经营者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薄弱,对地理标志使用规则认知不足、操作失范,不仅自身面临侵权赔偿的法律责任,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餐饮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为此,中国烹饪协会、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面向会员企业、餐饮企业,发出关于防范餐饮行业地理标志侵权风险的倡议。
01
健全采购审核机制,强化采购源头管理
建议餐饮经营者提升地理标志识别与核验能力,从源头入手强化风险管控。餐饮经营者建立标准化的食材采购管理制度,特别是在采购包含地名的食材时,先行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的“地理标志”政务服务版块、地理标志网站等平台查询,核实该地名是否已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查验地理标志产品的范围和授权使用的企业名录;依托地理标志产品溯源平台核实供应商信息,优先选择具备合法使用资质、信誉良好的正规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全面审慎核验供应商经营资质、地理标志使用授权文件、产品检测报告等材料,确保供应商具备合规经营资质。同时,对产品价格保持合理敏感,在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水平或同类正品价格时,应当主动要求供应商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溯源至产地的证明、生产批次等具体信息,避免因价格异常而购入涉嫌侵权产品。
02
规范标识使用行为,明晰法定权利边界
建议餐饮经营者从事菜单设计、店内装潢、宣传推广等经营活动时,应当准确把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法律属性。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所使用的产品符合该地理标志的特定品质与产地要求,不得直接使用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图样或名称;确需说明原料产地的,可采用“原料产自某地”等客观描述性表述,并在显著位置作出必要说明,避免产生商标性使用的混淆后果。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即使电商采购平台的商品链接页面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示食材原料,也不代表所售商品获得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授权,餐饮经营者仅以此作为合法来源的凭证,而未实际核验商品产地、价格等因素,相关合法来源抗辩难以获得司法认可。
03
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升证据保存能力
建议具备一定规模的餐饮企业,建立系统化溯源管理体系,包括供应商准入审核、采购订单标准化、电子台账系统及仓储分区管理,并运用可信时间戳认证等技术手段对采购合同、物流信息等关键证据进行固化保存。小型餐饮经营者,重点建立基础采购档案,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地证明等文件并妥善保管,通过手写台账记录采购信息,对物流单据等原始凭证进行拍照存档。所有经营者均应建立定期自查机制,核验供应商资质及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供应商的证据提供义务。
见习记者 叶家茂
详见《中国食品报》(2026年8月19日5版)
责编、排版:王佳仪
图源:摄图网
审核:连荷
终审: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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