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纪委连续发布了多起通报,云南、山东、广西等地都有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或者受到严肃处分。

把这些通报放在一起看,里面反复提到一个共同问题,就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一个地方要想把营商环境搞好,离不开公正的法治环境和清朗的政治生态,但违规干预市场的行为一直没有绝迹。

河南周口市纪委监委曾专门解释过,这类行为通常表现为某些人通过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或者强令等方式,影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结果就是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拖累了经济发展。

中纪委现在重点严查以下五种踩线行为。
第一种是在工程项目上打招呼。这是最常见的一类情况。有些干部利用手里的职权,在建设工程、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动手脚。本来应该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他们搞明招暗定,提前内定中标方。还有人把大工程拆分成几个小项目,以此绕过招标程序,直接交给指定的人去做。说到底这就是权力换利益,损害的是整个市场的公正,所以被列为查处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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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是在国企重组和投资中谋私利。国企进行重组、兼并或者重大项目投资时,有些干部把手伸进去,在资产评估环节做文章。为了低价收购,就刻意把国有资产评得很低,造成资产流失。反过来,为了套取投资款,又把资产价格评得虚高。他们在挑选中介机构和拍卖公司时也会跟对方串通,最终目的就是把国家财产变成个人私产。
第三种是在审批和放贷上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和项目开绿灯。这类现象比较直观。有些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明显不合格的项目或资质说情。比如企业环保不达标、手续不齐全,打个招呼就被违规审批通过。在资金借贷方面,企业原本不符合贷款条件,但因为领导递了话,银行就违规放款。这种行为的危害很大,也是当前重点打击的方向。
第四种是在企业纠纷中偏袒一方。国企和民企或者个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时,正常途径是走法律程序或者协商解决。但有些干部非要插手,利用职权和影响力向国企施压,要求国企把有争议的款项直接拨给对方。这种做法看起来像调解,实际上是拿国家的钱做人情,很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无故流失。
第五种是在集体三资上乱伸手。这种情况在基层比较常见。村里有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本来应该由村民集体讨论决定怎么用。但有些基层干部自己做主,把村里的鱼塘、山林、厂房以极低的价格甚至免费租给亲戚朋友,一签就是几十年租约。这类小官大贪的苗头这次也被纳入严查范围。
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需要特别注意。第一,怎样区分正常履职和违规干预。上级领导在职权范围内了解情况、提出建议,或者为推进工作去协调沟通,这些都是正常的工作方式。违规的核心在于明知故犯。如果是为了特定个人或企业的利益,利用权力或影响力进行暗示、授意、施压,那就属于违纪。第二,受托人也有报告义务。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143条专门强调,如果你是受请托的一方,面对领导干部的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你有责任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比如有人向你打招呼、递条子或者请托说情,你必须如实登记并向上级报告,不报告的话同样会被追责。
公权力本身是为公众服务的工具,用好了能够推动发展,用歪了就会变成枷锁。中纪委这次严查,是在提醒每一名公职人员,任何企图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都躲不过纪律和法律的惩处。

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才能走得长远,才对得起自己肩负的责任。广大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清清白白做事,踏踏实实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