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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观察-创新药组原创出品

作者 | 沙晓威

IIT研究死亡案例,还在继续增加。

2026年8月18日,据Endpoints News报道,中国生物技术公司RiboX的CAR-T疗法药物RXIM002在IIT(研究者发起试验)期间出现一例受试者死亡事件。而在外媒发声之前,该案例未见公开报道。

这是近期被曝出的第三起。此前,7月23日《science》杂志披露了新华医院进行的一项基因治疗IIT试验导致一名6岁女童死亡。8月5日外媒STAT曝光了辉大基因的一项杜氏肌营养不良基因治疗IIT试验中一名男童死亡。

客观来说,IIT研究以及前沿疗法本身就带有“高风险”的标签。但真正引发舆论关注的是,这几次死亡事件,在一开始都被“隐匿”了,这才是事件的核心。

而随着外媒的曝光发酵,中国的创新药临床质量的信任危机,似乎又一次爆发了。

比死亡更可怕的是隐匿

IIT,也就是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简单来说,就是医生/科研人员自己牵头做的药物试验,不是药企主导。和新药临床试验不一样:它不走国家药监局的审批通道,归卫健委管,是按医疗技术研究来开展的。

IIT最大好处是快、花钱少,能快速通过人体临床试验一款药安不安全、有没有效果。国内细胞、基因这类前沿新疗法,很多都是靠IIT这一路径,先开展早期临床研究。但这种方式,也意味着风险也会比一般的研究更高,入组受试者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眼下接二连三被曝光的死亡事件,不在于风险,而在于“隐匿”。Endpoints News最新披露的死亡事件,就是如此。

8月18日,Endpoints News披露,中国生物技术公司RiboX的体内CAR-T疗法RXIM002,在IIT阶段出现一名50多岁的硬皮病患者死亡。

就在死亡事件被曝光的8天前,RiboX刚刚宣布该疗法获得美国FDA的IND许可。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内没有任何公开信息,报道了这份死亡事件。RiboX也只是在FDA审批相关文件中,包含了这起致命不良反应。

而这种隐匿看起来并不罕见。

7月23日,《Science》杂志发表文章称,上海交通大学仇子龙团队与新华医院合作的一项碱基编辑基因治疗IIT试验,导致一名6岁女童因严重免疫反应死亡。2025年3月24日患儿死亡,但研究团队却在2026年2月的论文中仅展示小鼠模型数据,对人体试验及死亡结果只字未提。直到《Science》的曝光,真相才公之于众。

而更近的辉大基因受试者死亡案例,也同样如此。辉大基因曾在2025年5月的ASGCT年会上高调展示前两名受试者的早期数据,此后研究进展并未更新。

直到8月份,医药媒体STAT News经过数月调查,曝光了辉大基因的一项杜氏肌营养不良(DMD)基因治疗IIT试验中一名男童死亡。STAT曝光当天,公司才发布声明承认,而这同样距离事发已过去整整一年。

这些本该被及时披露的信息,被一次次掩盖在学术光环和商业宣传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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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替代监管路径还能值得信任吗?”

这些被掩盖的死亡事件,或许会触发更严重的连锁后果。

在美国和中国创新药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这几次未公开的死亡事件给海外媒体提供了一个绝佳的话题素材。但海外媒体指出的问题无可避免:中国创新药临床试验的质量和监管体系,可能遭遇信任危机。

Fierce Biotech便将几起事件串联,并抛出一个尖锐问题:“中国的IIT替代监管路径还能被信任吗?”

这种质疑正从媒体舆论加速外溢。

对于依赖中国低成本、高效率临床资源优势的跨国药企来说,这些事件无疑增加了合作的不确定性。

事实上,美国对中国创新药的质疑从未停止,从数据完整性到伦理审查,从专利保护到监管透明度都在约束。一些政治倾向强烈的组织已经提出多份报告,旨在禁止FDA考虑中国临床试验数据。

而如今,这三起隐匿事件恰好为打压者提供了“实锤”,成为限制中国临床数据被认可的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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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规则,敬畏生命

IIT会被放弃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过去十年,中国在顶尖医学期刊发表的CGT临床研究中,95%左右是IIT研究。IIT在推进创新疗法的临床开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传奇生物临床CEO Alan Bash曾表示:“中国的IIT模式对获得早期概念验证非常有帮助。”

但接二连三的死亡事件,无疑让IIT的前进之路变得艰难。患者是否还会继续相信这些IIT临床试验?海外资本、药企是否还会信任这些试验带来的数据以及试验合规性?

事实上,在此次舆情爆发之前,国内监管已经采取行动。

2025年9月28日,国务院颁布第818号令,《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2026年5月1日,该条例正式施行。

这是中国首部专门规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的行政法规。新规将IIT临床研究机构限定为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要求非临床研究证明安全有效后方可开展临床研究;基因治疗的IIT备案指南明确要求研究用药品的制备必须完全符合GMP要求;非临床毒理学研究必须使用包括非人灵长类在内的大型动物模型;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暂停研究,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然而,法规上的约束是底线,真正决定行业走向的是参与者对待生命的敬畏心。

速度和质量,理想状态是兼得的,但药物研发的主体始终是患者,如果为了速度而牺牲质量,最终伤害的是患者。

医药企业和研发机构必须清醒认识到,IIT的“快”是为了让患者更快获益,而不是利用IIT的低门槛来满足企业追求顶刊论文、快速获得IND批准而加速变现的需求。

因为,中国创新药临床试验的信任危机,最终需要监管机构、企业、研究者、患者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