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武丹萍)近日,浙江台州一家羊肉馆店主在店内张贴多名逃单顾客的未打码监控截图,并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引发关注。8月19日,店主陈先生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表示,当地有关部门已联系他了解情况,承诺协助处理,他承认此举系一时冲动。

陈先生介绍,事件起因是一名顾客独自到店就餐,消费90余元。结账时,该顾客当面用手机扫码、输入密码,并展示了“支付成功”的页面,但这笔钱迟迟没有到账。陈先生怀疑,对方可能是恶意逃单

陈先生告诉记者,店里几乎每个月都会遇到逃单。本次逃单事件发生后,他将包括上述顾客在内的6名近期就餐未结账顾客的监控照片打印出来,张贴在店里。他称,自己纠结了十几天才做出决定,目的是希望当事人或其亲友看到后能回来结账。照片张贴当晚,就有一人经邻居提醒回来付款,称是“忘了”,另有一人由同事看到后代为买单,这两人的照片随后被撤下。

陈先生称,视频发布22小时播放量即突破100万,截至19日14时已接近200万。

19日凌晨1时许,区政府相关部门与他取得联系,表示将协助寻找此前逃单的那名顾客。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湖北黄石人。1998年家乡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后,十几岁的他外出打工,在内蒙古当了几年放羊娃,学会做羊肉,后随妻子到浙江开店,目前已经营五家餐饮门店。

浙江浙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思艺认为,无论消费金额大小,顾客就餐后未支付餐费即构成民事违约,商家依法有权要求其承担付款责任,但维权方式应当合法合规。商家将逃单顾客的监控照片不加处理地张贴于店内或发布在社交平台,涉嫌侵害顾客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顾客有权要求撤下照片、删除视频、公开道歉。

商家若当场发现逃单,可及时劝阻并留存点餐记录、监控录像等证据,必要时立即报警;若系事后发现,可固定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商家也可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不含特定顾客肖像的警示标语,提前予以提醒。

编辑 杨海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