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霞
据媒体报道,陈先生在浙江台州开了一家餐馆,面对店内常常出现的逃单行为,忍无可忍的他在店内张贴了近期4名逃单顾客的照片。相关视频被他发布到社交平台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
支持者认为此举解气,是对付逃单者的有效手段;反对者则认为此举涉嫌侵权。店主陈先生态度强硬:目前不考虑撤下照片,店里生意很好,绝非借此炒作。“我追求的是公平公正,我错了,我认罚。”这番话听起来似有底气,实则暴露了对“公平”二字存在误解。公平不是私设公堂,更不能以错纠错。商家用违法手段惩治失德行为,也是越界之举。
陈先生的处境确实令人同情:一名衣着体面的顾客消费90余元,当面扫码输密码,店里却始终未收到账款。接连遭遇逃单的憋屈,加上被故意戏耍的愤怒,促使他把监控截图打印张贴出来。他甚至留了分寸,对衣着困顿的逃单者网开一面,只公开了“体面人”的面孔,这份朴素的正义感很容易引发大众共鸣。然而,同情不能逾越法律边界。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的解读一针见血:顾客逃单未付款,商家依法有权追讨,但主张债权的方式必须合规。未打码张贴顾客照片,涉嫌侵犯了顾客的肖像权与名誉权。即便逃单者理亏在前,商家也不能用违法手段维权,否则原本的受害者,反而会成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
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即便对方是过错方,其人格尊严依然受法律保护。更何况店主在张贴的照片旁标注“忘记买单”或“没有买单”,相当于自行给对方行为定性。这种定性与未打码的正面照绑定并公开传播,名誉权侵权风险就已经实实在在落地。法律逻辑十分清晰:逃单属于民事纠纷,严重的可纳入治安案件,理应由公权力介入处置。商家私自曝光他人肖像,等于把本该由警察、法官履行的职责揽到自己手里,也直接剥夺了对方受法律保护的人格权益。
这起事件真正的核心痛点,是小微商户面对小额逃单时的普遍维权困境。单笔逃单仅90余元,报警后立案难、处理周期长,走民事诉讼成本远高于标的额,自行曝光又极易触碰法律红线——这才是“挂照曝光”这类做法屡禁不止的现实土壤。法律其实给出了清晰合规路径:依据民法典,情况紧迫时商家可扣留财物并报警;事后发现逃单,应保留监控、点单记录等证据报案。故意逃单可被处以治安处罚,涉案金额累计达标还可能触及刑法红线。但现实中,鲜有商家愿意为百元级的餐费,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走完维权流程。
真正的公平公正,从来不需要受害者以违法为代价去换取。店主不妨换个更稳妥的方式处理:若核实对方确属故意逃单,直接提交证据交由警方处理;若仅为警示同行,完全可以对照片做打码处理,只保留“未付餐费离开”的事实信息,既能起到同业提醒作用,也不会构成侵权。
90多元的餐费,考验的不只是顾客的良心,更是社会为守法经营者兜底的能力。警方和市场监管部门可探索建立小微商户小额纠纷快速维权通道,降低商家的维权成本。店主追求公平的诉求没有错,但公平从来不是靠侵权讨回来的,而是靠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都以法律为标尺,一步步量出来的。当那些未打码的人像照片从墙上撤下,商家拥有更畅通的报警渠道、更高效的小额纠纷处置机制,问题的解决才能更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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