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关于征集新型黑恶犯罪有关线索的通告
为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加强打击新型黑恶犯罪有关工作部署,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在网络空间实施的舆情敲诈、网络水军、“开盒”网暴、裸聊敲诈等涉黑恶线索。
(二)在金融放贷领域实施的“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等涉黑恶线索。
(三)在民生领域实施的旅游购物敲诈、垄断市场等涉黑恶线索。
(四)在交通运输领域实施的车辆“碰瓷”敲诈等涉黑恶线索。
(五)在社会治安领域实施的色情敲诈等涉黑恶线索。
(六)在人力资源领域实施的少数民族务工敲诈等涉黑恶线索
(七)在政府采购领域恶意投诉敲诈勒索等涉黑恶线索。
(八)除上述外,涉及“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或其它涉黑涉恶线索以及为其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的涉黑恶线索
二、举报须知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客观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包括明确的举报对象、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材料等。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
三、举报方式
(一)来信举报
来信地址:盐源县公安局二楼扫黑办
邮政编码:615700
(二)电话举报
盐源县公安局扫黑办:0834-6362026
(三)线上举报
举报邮箱:1785892133@qq.com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问题。盐源县公安局扫黑办将及时处理、从严查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来源:平安盐源
编辑:何君、郭舒曼
责编:舒怡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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