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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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湾沚区消防救援局联合区应急局、湾沚镇分别对芜湖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芜湖某足浴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开展夜间排查,查实两家企业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该两家企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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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执法部门做出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之规定,湾沚区消防救援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芜湖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处以贰万玖仟元的行政处罚;对芜湖某足浴有限公司处以贰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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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江苏省无锡市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过火面积约51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392.97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企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缺失,室外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长期锁闭,火灾发生后员工无法通过疏散通道逃生,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属于典型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是消防行政执法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

规范管理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压实自身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常态化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障碍物,坚决杜绝锁闭、堵塞、占用逃生通道等违法行为。

▌采编:芜湖消防全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