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三花现身,钱兴良的案子随即有了结果。
钱兴良无罪释放,公检法三方专门跟钱兴良道歉。
公安刑拘了三名办案人员,法院这边也不得不追责来平息众怒,夏英杰和梅芳作为钱兴良案的审判员和审判长首当其冲。
最终处罚结果是夏英杰行政记大过处分一次,被下放到最基层固定县法院的大史家村法庭,梅芳只能离开法院。
而这个追责办法由夏英杰的老同学余高远制定的,因为八年时间过去,余高远已经从一名普通法官蜕变为刑庭庭长。
于三花“重生”确定钱兴良案为冤假错案后最着急的不是法院院长,而是梅芳。
因为梅芳是当年钱兴良案的主审法官,要是追责梅芳肯定是第一个被追责,追责的结果轻则下放重则卷铺盖走人。
可梅芳这么多年来除了断案什么工作也没做过,要是离开法院她根本不知道做什么。
为能保住这份工作,梅芳找到夏英杰恳求她找余高远走走关系。
夏英杰和余高远是大学同学,希望让余高远看在夏英杰的面子保住她梅芳的工作。
梅芳跟夏英杰在一起工作也有八年时间,她竟然还没有看出夏英杰的工作作风。
要是夏英杰能做出找关系的事情,当初办理钱兴良案时两人也就不会有那么大的争执。
梅芳的方向没错,院长已经将这件事情的处理权交给余高远,可以说怎么处理夏英杰和梅芳,余高远一人说了就算。
夏英杰也确实接着找到余高远,但并不是按梅芳说的那样求余高远高抬贵手,而是坚持和梅芳一同承担责任。
看到夏英杰的坚持余高远劝说她,她连自己都保不住何必非要连梅芳一起保。
其实余高远早给夏英杰想到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
夏英杰当时只是助理审判员,还曾多次提出过事实不清楚希望退卷补充侦查,只要她现在把责任推给审委会和主审法官,她就能够明智保身,还能在余高远的“包装”全院的正面典型,告诉大家院里不仅有梅芳这种急功近利的法官,还有像夏英杰这样坚持正义的法官。
可夏英杰看到这份完美答卷并没有喜悦,而是不满。
夏英杰和梅芳是一个合议庭的,决定是两人商议后做出的,最后也是她自己妥协了,钱兴良的案子她也应该承担责任。
余高远却斥责夏英杰感情用事,只有这个解决方案才能把夏英杰从这件事中摘干净,并且从这以后她可能能够得到更多的表彰。
可余高远毕竟左右不了夏英杰,夏英杰主动承担责任,最终处理结果是行政记大过处分一次,下放到基层锻炼,而梅芳则没有那么好运,只能离开法官队伍。
梅芳一直不愿意离开法院,毕竟她学的就是法律,除当年受丈夫牵连做了两年会计,从学校毕业后的其余时间都在法院工作。
可知道最终处理结果的梅芳却性情大变,没有夏英杰预料的那样又哭又闹拒绝接受,而是欢欢喜喜的离开了法院。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梅芳精神出问题,而是她想开了。
这还多亏夏英杰。
梅芳是个苦命人,早些年受丈夫牵连在毕业没多久就离开法院下放去做会计,后来丈夫病逝她才回到法院继续做自己的本职工作。
可丈夫的离世也带走了梅芳对人生生活的向往,这么多年来梅芳也一直没有放下自己的丈夫,丈夫病逝后她没有再婚,独身一人除了工作就没有想过别的,她没有自己的生活,没有自己的快乐,每天过得如行尸走肉一般,她并不喜欢当法官也并不喜欢在法院工作。
以前的她从没意识到,这口气早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消失不再。
最开始知道自己要被法院追责的时候,梅芳就已经准备好安眠药想要自杀。
直到听到夏英杰那句“咱们有难同当”,她才意识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自己并不是为丈夫而活,更不是为死去的丈夫而活,而是应该为自己活,她早就应该重生,早就应该寻找自己的人生乐趣,不应该背负着丈夫去过自己后半辈子的人生。
于是梅芳坦然接受法院对自己的处理结果,决定离开滨江,去往南方开启自己人生的新篇章。
同时梅芳也替夏英杰惋惜,因为夏英杰是真正的热爱这个职业,希望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看到梅芳和夏英杰冰释前嫌,我不禁阵阵后怕。
要是夏英杰按照余高远的处理方案执行,把自己的责任摘干净成为表彰对象,那梅芳虽然处理结果跟现在一样必 走无疑。
夏英杰妥妥地背刺队友,这让梅芳怎么看待夏英杰呢?这让院里其他同事怎么看待夏英杰呢?
但一个清清白白没有责任,另一个承担责任,两者还是有着巨大区别的。
即便是梅芳承担自己本该承担的责任,在外人眼里也是夏英杰仗着和余高远的关系逼得梅芳背黑锅不得不离开。
夏英杰肯定还会进到别的合议庭和别的同事搭档办案子,其他的同事肯定会因为夏英杰背刺梅芳的事情对夏英杰有意见,万一两人审理案件的时候有不同意见最后出了问题,那夏英杰是不是会跟现在一样为自保将责任甩给自己。
所以余高远为夏英杰量身制定的这个解决方案并不是真的为夏英杰好,而是把夏英杰往死路上逼。
幸好夏英杰立场坚定,面对余高远的“威逼利诱”夏英杰没有动摇本心,坚持和梅芳一起承担责任。
其实从一开始,余高远就不是像嘴上说的那样为夏英杰好,而是想踩着夏英杰往上爬。
余高远很清楚邱院把这件事的处理权下放给他,除了因为他是刑庭庭长,更是为考验他。
现在队伍年轻化是趋势,而院里的马副院长和陆副院长马上要退休了,他作为刑庭庭长只要处理好这件事副院长的位置唾手可得。
余高远给出的答卷也很漂亮:
“处理当时合议庭的主审法官,表彰助理审判员,您和我主动担责,请求上级处罚。”
这个处理方案把主审法官成为主要责任人,夏英杰成为获利者,虽然邱院和刑庭庭长余高远主动担责,但因为两人不是实际责任人,并不会受到实际处分。
而负有实际责任院长姜前院长因未提及而隐身,表现邱院作为现任院长对老干部的呵护,更让领导看到现任领导班子对待棘手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方式,不仅树立威望,更是展现自己的责任与担当。
总结一句话:梅芳成为背锅侠,承担钱兴良错判的全部责任。
可明明当时最终结果是审委会确定的。
当然,余高远并不是一点私心没留。
在钱兴良案上,无论如何夏英杰和梅芳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对于余高远来说都没有区别。
因为当时办理钱兴良案时余高远跟夏英杰一样只是个助理审判员,不是刑庭庭长。
余高远之所以想要把夏英杰摘出来也并不是因为他真的为夏英杰好,而是想要利用夏英杰。
如果按余高远的方案,夏英杰把责任都推出去顺势成为表彰对象,相对于余高远给自己的刑庭树立了一个优秀典型,在经过余高远的操作夏英杰的表彰越来越多,那就证明余高远的工作能力越来越出色。
现在院里副院长的位置空缺,只要余高远稍微用点力气,副院长的队伍里肯定就有他的一席之地,后面再靠夏英杰加把火,院长也是有可能的。
而那些骂名,只会由夏英杰自己背负。
余高远的心思邱院也看得一清二楚,余高远跟邱院汇报自己处理意见时,邱院听到表彰夏英杰的建议接着笑了一下,邱院的笑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不过在大原则面前,余高远的这点小心思也就无伤大雅了。
最后虽然夏英杰没有按照余高远设定的剧本走,但并不影响主线发展,余高远成功坐上副院长的位置。
八年时间过去,不得不说余高远脑子还是跟以前一样好使。
有进步的是余高远拍马屁的功夫。
邱院听完余高远的处理方案夸奖他年轻有为,余高远没有傻愣愣的应下来,而是反夸邱院:
从说句话都要再三考虑到现在阿谀奉承张口就来,怪不得八年过去夏英杰现在都还是个助理审判员,而余高远能成为副院长。
可为达自己目的不择手段的余高远是否能够坐得稳“副院长”这个位置值得深思。
有第一个夏英杰和梅芳就有第二个第三个,没有方雷鸣的帮助,在过去的八年时间里余高远靠自己的能力从一个助理审判员到庭长、副院长,这个过程真就那么清白吗?
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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