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企业转业志愿兵的养老话题,在网上引发了不少讨论。很多当年服从分配进入企业的志愿兵,在下岗之后,社保缴费、退休待遇,遇上了实实在在的难题。

当年按照安置政策,服役期满的志愿兵由政府统一安排到企业上班。在岗期间,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随着早年企业改制浪潮袭来,一部分人解除劳动关系,开始自谋生计。从这时起,全部社保费用都要由个人独自承担。

社保基数每年上调,十几年缴费周期下来,经济负担并不轻。很多人收入不稳定,只能选择最低档次参保。这里有一个大家容易误解的点,2012年7月之前退役老兵,军龄能够视同缴费年限。视同年限只是拉长缴费时间,并不会往个人账户里面存钱。长期低档缴费,个人账户积累偏少,即便算上军龄,退休之后养老金大多只够维持基础生活。遇上看病等大额开支,压力就会凸显出来。

不少人会把企业志愿兵和军转干部政策拿来对比。企业军转干部设有常态化专项生活补助,标准还会定期调整。安置进企业的志愿兵属于士兵序列,暂无全国统一的长期补贴政策。部分地区仅有临时救助,帮扶力度有限,这是客观存在的政策差异。

我们看待这件事,不能走两个极端。一方面不能忽视这部分群体的历史付出,他们服兵役保家卫国,转业之后听从安排投身企业建设;另一方面也不能脱离现有的社保规则,凭空设想待遇调整。大的制度不会轻易变动,当下更现实的思路,是把现有的政策全部用到位。

第一件事,务必保管好转业档案,前往社保部门完成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社保存在断缴情况,符合条件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军龄时长的补缴,并且免收滞纳金。如果家庭收入微薄,生活困难,可以依规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帮扶政策,缓解眼前压力。

在我看来,尊崇军人并不只是一句口号。政策调整需要循序渐进,很难一蹴而就。对于老兵自身来说,先把档案核对完整,落实各项可以享受的权益,是最务实的做法。也期待各地能够细化配套帮扶措施,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阻碍,让历史遗留难题,找到稳妥的化解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