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连市应急管理局日前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典型案例。此次曝光的3起案件,均涉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涵盖了焊接与热切割、电工作业等高风险特种作业领域,涉事企业最高被处以6万元罚款。
案例一:某电梯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6年1月17日,大连市西岗区应急管理局接到某大厦动火作业起火报告,随即对某电梯公司作业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两名电焊特种作业人员蒋某和郭某都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擅自上岗进行电焊作业,作业过程中因焊渣引燃电梯井内旧电线导致火情。
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该行为属于无证上岗作业且为重大事故隐患。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市西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处罚款6万元。
案例二:大连某管理公司使用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有效期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案
2026年2月25日,大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转交举报案件,经调查确认大连某管理有限公司曾雇佣王某从事该单位变电所运行工作,工作期间该员工高压电工特种作业证已过期,该行为属于无证上岗作业行为。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处罚款1.2万元。
案例三:某机械配件销售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6年3月24日,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大连某水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现场发现外协单位某机械配件销售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赵某正在从事电焊作业,经核实其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已过期失效,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该行为属于无证上岗作业且为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罚款1万元。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表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保障作业安全、防范事故发生的第一道防线。上述违法行为集中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管理缺失、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个别企业甚至默许、纵容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性质恶劣、风险极高。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案例教训,立即对照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档案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大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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