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苏州中院统一部署,常熟法院参与全市法院联合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充分释放联动效能,以硬核举措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案例一
8月19日傍晚,被执行人徐某某至常熟法院执行局就拖欠苏州某商务公司27万余元协商还款方案。徐某某如实陈述了案件经过、家庭情况及收入状况。在执行法官组织调解下,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徐某某同意从每月的工资薪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偿还欠款,并且当场向申请人微信转账5000元,达成分期协议,双方最终和解。
在依法释明、尊重双方意愿基础上,合理设置分期履行方案,既为被执行人保留基本生活空间,也让申请人债权得到稳妥兑现,实现案结事了。
案例二
本次集中行动过程中,常熟法院执行局根据苏州中院统一部署,协助张家港法院查控被执行人王某及相关财产。根据前期摸排的线索,执行干警傍晚赶赴被执行人王某住处,精准锁定涉案车辆停放位置。在与王某的对接过程中,王某起初对执行案件表示毫不知情,且表现出了一定的抗拒执行的情绪。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如不及时清偿,车辆将被依法扣押、评估拍卖。经过几轮沟通,王某主动交出车钥匙,但表示当晚确无能力足额履行。考虑到本案标的额较少,为避免产生额外处置成本,干警灵活采取就地封车、固定证据的方式督促王某于次日足额履行。次日,王某按期全额履行案款。
案例三
8月19日18时,承办法官收到被执行人王某下落线索后,当即驱车30公里赶赴张桥,同时通知申请执行人胡某到场开展现场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当场化解纠纷,为避免矛盾升级,承办法官将王某带回常熟法院执行局继续组织协商。
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兼顾双方实际情况、寻找可行履行方案。经过多轮沟通协调,直至当晚21时,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当场支付部分案款,剩余欠款约定分期履行,双方共同签署执行和解协议。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累计
拘传47人
拘留2人
达成和解18件
执行完毕3 件
扣押被执行人车辆15辆
累计执行到位金额24.5万元
下一步,常熟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攻坚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坚持刚性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不断提升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供稿|执行局
编辑|陈夏芝
排版|戴晓洁
审核|朱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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