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金泉新村小区3号楼的业主向帮帮团求助,三十多年前,他们向开发商购得了房屋配套的杂物间,因为当年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证,现在想办不知道是否具备条件?
据业主介绍,杂物间从公房时期就出资购入,花费2488元,已经使用三十余年。
该楼栋情况与周边几栋楼有所不同:周边楼栋的拆迁户在当年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杂物间已一并完成登记;而3号楼业主的杂物间并未同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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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业主担忧,若后续遇到拆迁,这几平方米面积无法获得相应补偿,希望能够为杂物间补办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供申请表、分层分户图、购房发票、购买合同或者相关购置协议。业主手上仅保留当年的购买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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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查询发现,福建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于存续状态。记者拨打企业登记电话,对方表示并不了解该项目情况,并表示该企业早已歇业多年,没有实际业务。
记者后续尝试联系住建、市场监管部门,也没能找到该开发公司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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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表示,业主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产权。但由于开发商名存实亡,大概率会出现缺席审理。
律师建议,业主可前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是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该楼栋原始规划图纸与竣工档案。
如果档案能够证实该杂物间属于可销售的单元配套专有部分,业主可以提起确权之诉,凭借法院生效判决文书来固定权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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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杂物间办证提醒
1、妥善保管收据、付款凭证等原始购置材料,这是维权重要证据;
2、优先调取楼栋规划、竣工档案,确认杂物间规划属性,判断是否具备办证基础;
3、开发商失联,无法配合办证,可通过司法确权途径,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权属;
4、老旧小区的杂物间情况复杂,并不是所有杂物间都符合办证条件,需要以档案核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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