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8月5日,山东汇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牟平区蓝天站(下称“山东汇通能源集团牟平区蓝天站”)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烟台市牟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其违法行为类型是“未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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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示,山东汇通能源集团牟平区蓝天站的违法事实是:未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烟牟综执罚字﹝2026﹞C00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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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汇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牟平区蓝天站成立于2021年,负责人高锋。其母公司——山东汇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季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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