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原《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10部单行法律同步废止,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正式迈入法典化治理新阶段。为及时做好新旧法规衔接工作,准确把握船舶污染防治全新法治要求,黄石海事局法治中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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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心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生态法典,紧扣海事履职实际,采取新旧法条对照研学的方式开展。重点梳理原《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船舶水污染物排放、船舶大气管控、岸电使用、垃圾处置等原有条款,逐条对标法典污染防治篇对应内容,系统学习制度整合、规则调整、法律责任变化等要点,厘清废止法条与新规之间的适用边界,统一执法裁量标准,补齐业务知识短板,确保全体人员吃透法典精神、熟练掌握新规要求,切实提升水上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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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心依托窗口阵地向前来办事的船方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结合船舶现场监管、行政处罚常见违法情形,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法典项下船舶防污染主体义务,重点讲解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规范处置、燃油达标管控、靠港优先使用岸电等合规要求,提示船方对照新法开展自查自纠,提前规避环保类行政处罚风险。同时畅通船员法律咨询渠道,及时解答船方在新法实施后遇到的合规疑问,引导航运从业者办事知法、航行守法,共同守护辖区水域生态环境,助力水路运输绿色低碳发展。(通讯员:杨丹 龚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