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苹果公司在官网宣布调整欧盟境内应用商业条款,新规将于10月1日起生效。其中,通过其他应用市场或网络分发的应用,苹果将对相关数字商品和服务交易收取5%的“核心技术佣金”。
苹果表示,这一最新的调整旨在简化欧盟开发者的商业条款。欧盟委员会对相关变化表示欢迎,并将监督其实施。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欧委会已经宣布苹果全面完成DMA合规,相关措施仍将接受后续监管评估。
根据新方案,苹果将对所有在欧盟分发应用的开发者采用统一商业条款,并取消此前的初始获取费(Initial Acquisition Fee)和商店服务费(Store Services Fee)。此前针对部分开发者按安装量收取的“核心技术费”(Core Technology Fee),将由新的“核心技术佣金”(Core Technology Commission)取代。
具体来看,App Store内使用苹果应用内购买的应用,佣金为26%,绝大多数开发者可适用15%的优惠费率;使用其他支付方式的App Store应用,佣金为20%,符合相关计划的开发者为10%;通过应用内链接跳转至网站完成购买的,佣金为15%,符合相关计划的开发者为10%。通过其他应用市场或网络分发的应用,则适用5%的核心技术佣金。
在支付方式方面,新条款允许开发者选择苹果应用内购买、其他支付处理、网站链接或上述方式的组合,并需遵守相应的信息展示要求。
在儿童保护方面,苹果表示已与欧盟委员会合作制定针对替代支付的安全措施。App Store儿童类别中的应用不得提供指向网站完成交易的链接;对于18岁以下用户,涉及替代支付或网站交易的应用须设置家长控制,并在购买前获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对于13岁以下用户,App Store应用不得通过链接引导其前往网站完成交易。
此次调整发生在欧盟持续加强对大型科技平台监管的背景下。
苹果作为《数字市场法》(DMA)项下的“守门人”,其App Store商业模式持续受到欧盟监管。DMA要求苹果允许第三方应用商店和网络分发应用,同时允许开发者向用户提供App Store之外的购买渠道。
2025年4月,欧盟委员会认定苹果违反DMA的“反引导”义务,认为苹果对开发者向用户告知App Store之外的优惠和交易渠道设置了限制,并对苹果处以5亿欧元罚款。欧委会同时要求苹果取消相关技术和商业限制。
此前,欧委会还曾就苹果的应用分发相关条款提出初步不合规意见,认为包含“核心技术费”的商业条款以及较严格的替代分发资格要求,可能降低开发者通过第三方应用商店或网络分发应用的积极性。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N视频记者黄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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