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9 日中国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力度很强的公告。

这份公告直接认定,欧盟按照《外国补贴条例》针对京东开展的跨境调查,属于不当域外管辖,公告的表述十分干脆,明确要求国内所有机构和个人,都不可以去执行,也不能帮忙配合执行欧盟的这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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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普通的外交表态,也只是口头提出意见,这是从法律层面直接作出回应,直接堵死相关执行路径,有人把这件事解读成报复、反击,其实看得太片面了。

这实际上就是在告诉欧盟,你的法律只能管你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事情,不能跑到中国境内来索要各类资料信息。

核心道理很简单,欧盟可以调查在欧洲本土经营的企业,但是没有权利把自己的调查权限无限延伸到中国境内,更不能强迫中国这边的机构,配合它做跨境调取证据的工作。

换句话来说,京东那一笔收购交易最后能不能落地,已经不是最关键的事,真正核心的矛盾,是各个国家法律管辖权的边界到底应该划在哪里。

京东只是导火索,暴露出中欧两套法律体系产生直接碰撞

先把整件事梳理清楚,5 月 28 日欧盟委员会对外宣布,针对京东收购德国电子零售商西科梅尼的交易,开启深度调查,这笔收购交易大概价值 22 亿美元,西科梅尼手里有 MediaMarkt 和 Saturn 两大零售品牌,在欧洲十一个国家,一共开了大约一千家门店。

欧盟这边初步判断,京东有可能拿到过中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税收减免或者各类财政补贴,这类所谓外国补贴,会拉高京东收购时的竞争实力,交易完成之后,还会扰乱欧洲本地市场的正常竞争。

京东这边也给出直接回应,这次收购用到的资金,来自商业银行贷款还有企业自身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并没有拿到政府补贴。

走到这一步,还属于正常的商业调查,欧盟有自己的怀疑,企业给出对应的解释,矛盾出现在后续的调查操作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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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的报道提到一件关键的事,今年 5 月中国就已经针对欧盟调查同方威视一事,发布过同类的阻断公告,8 月 19 日又针对京东的案子出台措施,可以看得出来,中国并不是临时做出的决定,背后有一整套完整的法律逻辑在推进。

我国的《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是今年 4 月才正式生效,5 月已经启用过一次,8 月再次落地使用,这套全新的法律工具,已经在接连处理实际案例。

欧盟的《外国补贴条例》名义上针对所有境外国家,可实际执行的时候,中国企业变成了主要被针对的对象,这并不是偶然现象,属于有针对性的施压。

所以京东只是被拿来当作典型案例,真正的问题根源,是欧盟在执行这套规则的时候,把手伸过了界限,向中国境内的企业索要大量范围宽泛、并非必要的资料。

司法部发言人也直白表示,这类行为严重破坏国际法治,这也是国内很多舆论,不再单纯把京东事件当成欧盟刁难中国企业的原因,大家更加看重公告里,不得协助执行这一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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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身处中国境内的企业高管、普通员工、银行、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这不是一句建议,是必须遵守的法律硬性规定。

欧盟的外国补贴条例为什么会落到京东身上

欧盟出台的《外国补贴条例》,简单来讲就是用来处理别的国家给企业补贴,进而干扰欧盟内部市场竞争的情况。

这套法规给欧盟委员会新增了监管手段,专门盯着非欧盟企业,在欧洲开展收购、参与政府采购的时候,背后有没有外来资金扶持。

京东之所以卷入这次调查,就是 5 月 28 日欧盟委员会依据这套条例,对京东计划收购德国西科梅尼的交易启动深度调查。

欧盟的公开文件写明,担心京东拿到过来自中国的各类补贴,靠着这些补贴,在收购的时候开出更有优势的条件,挤掉其他竞争对手,破坏欧洲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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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交易规模不小,京东打算花大约 22 亿美元收购西科梅尼,这家企业是欧洲知名电子产品零售商,在十一个欧洲国家开店,门店总数接近一千家,站在欧盟的角度,这不是一笔普通小买卖,会影响欧洲本土零售行业格局。

按照欧盟委员会的规则,只要交易金额、企业营收达到设定门槛,怀疑企业拿到境外大额扶持,就可以立案深度调查,之前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收购科思创,就已经被这套法规调查过。

如今轮到中国企业,是顺着他们自己定下的规则开展工作,问题出在执行的方式。按照条例实际操作,欧盟委员会会向企业以及关联机构,索要一大堆资料,包含资金来源、税收优惠、政府提供的各类支持、政策性贷款等等。

部分案子当中,还会要求提供集团分布在各个地区子公司的详细数据,欧盟官方文件也承认,这套规定会加重企业申报和合规的负担,但欧盟认为,为维护市场公平,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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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到京东这个案子里,欧盟的调查,免不了要接触到京东在中国境内的经营信息和资金情况。

路透社消息显示,欧盟向中国境内相关机构提出大范围的资料调取要求,司法部后续认定,其中有一部分内容,属于范围过宽、没有必要的境内信息,超出合理调查的限度。

现在网上有一种说法,中欧要开启法律对抗,这种说法并不准确,这不是互相争斗,而是划清边界。

中国的一系列操作,本质上属于防御行为,《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设立的初衷,就是应对其他国家法律不合理向外扩张管辖权,这次司法部发布公告,是在行使本国合法权利,判定对方的措施越界之后,依法进行阻断。

欧盟如果真的怀疑京东拿到补贴,完全可以在欧洲当地收集证据,按照欧洲本地的法律处理,可调查过程当中,如果需要调取中国境内的相关信息,就涉及中国国家主权,要走正规的双边司法协助渠道,不能单方面强制要求中方提交材料。

中国并没有禁止欧盟调查京东,中国明确的是不能借着调查京东这件事,变相在中国境内行使它的司法管辖权。这两者有着很大的区别。

有行业报告提到过同方威视案件里的细节,当时欧盟要求调取存放在中国本土母公司服务器里的邮件,欧盟给出的理由是,这些邮件归属于在欧盟注册的机构,所以欧盟有权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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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这套逻辑可以成立,那么往后只要企业在欧盟设有分支机构,这家企业全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数据,都有可能被欧盟索取,这已经不属于正常监管,相当于抢夺别国的数据权限。

所以这条边界必须划清楚,越早明确越好,现在不进行约束,后续欧盟提出的要求还会变本加厉,如果这次放任不管,美国、英国等其他国家,也会照搬这套做法。

到那个时候,中国企业出海,面对的就不只是市场竞争,还有处处暗藏的法律陷阱,但也要讲明白,划定这条红线,目的不是要和欧洲切断经贸往来,反而是为了让双方的贸易合作可以长久走下去。

欧洲需要中国的市场,中国也需要欧洲的技术和投资,如果两边把各类经济往来全部贴上安全、政治标签,不断加码监管限制,最后蒙受损失的,是实实在在开展业务的企业,还有普通民众。

真正值得警惕的,不是京东这笔收购能不能做成,而是中欧会不会陷入恶性循环,你调查我的企业,我阻断你的调查。

一旦走到这一步,贸易摩擦都还算小事。更麻烦的是两大经济体互相不认可对方法律的合理性,把商业纠纷完全变成政治问题,逼迫各个企业被迫选边站队,走到这一步,没有任何一方可以获利。

所以司法部这次出台公告,制止的是欧盟不合理的域外管辖,同时划定往后相处的底线。欧盟也需要权衡,自己是想要一个可以长期合作的中国市场,还是陷入无休止拉扯的法律博弈。

10 月 2 日,欧盟就会针对京东收购案给出最终处理结果,但整件事真正的结局,未必会在那一天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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