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也加入了打击非法移民的新规!周三(8月19日),财政部和国税局(IRS)发布了一项新法规,限制没有合法身份的人获得多项退税。

财政部在声明中表示,退税是给美国合法居民的一项福利,美国纳税人不会再为那些非法外国人发钱。

此次新法规并非设立了新制度,而是重申1996年《个人责任和工作机会协调法案》(PRWORA)的执行力度。该法案明确规定,只有美国公民、美国国民和“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有资格领取联邦公共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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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税局根据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法律分析得出结论:相关税收抵免中可退还的部分属于联邦公共福利,因此必须遵守PRWORA的资格限制。

此举的核心目标是打击对纳税人资助的可退还税收抵免的滥用,防止非法移民以及其他联邦法律禁止的不符合资格的外国人获得他们无权享有的公共福利。

新规

四项退税严格限制身份门槛

在美国,没有身份的人同样可以申请退税,有工卡和社安号的人按正常方式报税。没有工卡和社安号的人也可以通过ITIN等方式报税。由于非法移民的工作很多都是现金收入,因此报税的收入很低,大多可以获得退税。

这一次,财政部的新规以下四项个人所得税抵免列为限制项目——

收养税收抵免(Adoption Tax Credit)

儿童税收抵免(Child Tax Credit)

美国机会税收抵免(American Opportunity Tax Credit)

劳动所得税抵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EITC)

要获得这些抵免中可退还的部分,纳税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首次申报相关税收抵免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之日,必须是美国公民、美国国民或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包括合法永久居民、已获批的政治避难者、难民,以及PRWORA中定义或指定的其他特定群体。

纳税人必须在纳税申报表上声明自己有资格获得可退还的部分,并承担伪证责任。

如果是联合申报,夫妻双方只需有一方符合上述身份要求即可。

只有抵免中已退还的部分(即超过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的部分)被视为联邦公共福利。不符合退还资格的纳税人,仍可申请并使用符合条件的非退还部分来抵消自己的所得税负债。

财政部长

非法移民不应获得美国福利

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Scott Bessent.)在声明中表示:“在川普总统的领导下,非法移民领取纳税人资助福利的日子已经结束了。联邦法律条文清晰明确,财政部正在严格执行。美国纳税人不应该被迫为那些依法不得领取福利的人买单。这些拟议的法规旨在杜绝滥用行为,维护税收制度的完整性,并将美国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国税局首席执行官弗兰克·J·比西尼亚诺(Frank J. Bisignano)也强调:“像劳动所得税抵免(EITC)这样的可退税税收抵免政策,旨在帮助中低收入的美国家庭和工人获得重要的经济支持。今天提出的法规确保联邦政府资助的福利只提供给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并保护每一分纳税人的钱。”

拟议法规将适用于最终法规正式发布之日或之后结束的纳税年度。也就是说,从明年的报税季开始,没有身份的人报税将没有资格获得上述退税,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所得税抵免”(EITC)和“

儿童税收抵免的可退税部分”(Additional Child Tax Credit)。

按照国税局的规定,一个年收入2到4万美元的家庭,如果有两个孩子,每年单单这两项退税就可以拿到6000至10000美元,如果有三个孩子,最高能拿到1.3万美元的现金退税。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非法移民在美国生的孩子属于美国公民,但由于父母没有身份,以后也无法获得这笔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