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司法部、商务部联合对外表态,认定欧盟依托《外国补贴条例》开展的部分跨境调查,已经构成不当域外管辖,依据《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发出阻断指令,境内任何机构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相关调查措施,这一表态迅速引发国际经贸领域广泛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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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当域外管辖,就是欧盟把自身法律效力延伸至中国境内,在没有国际法依据的前提下,要求国内企业、金融机构提供大量本土经营数据。不少中欧经贸案例当中,欧方调查范围不断扩大,索要很多和案件本身无关的资料。这种操作无视属地管辖基本原则,越过主权边界开展执法,给在欧经营的中国企业增添巨大合规压力,企业时常陷入两难境地:配合取证就违反国内法规,拒绝又会面临欧盟处罚。

欧盟方面认为,外国补贴条例是维护区内市场公平的监管工具。现实当中这套制度越来越频繁地针对中企,监管边界不断扩张。不少业内专家指出,条例正在慢慢变成贸易壁垒。欧盟借补贴审查之名,干预中国企业正常商业活动,干扰企业海外投资布局,本质上是单边主义的体现,违背国际贸易平等互利的基本精神 。

中方的阻断举措,并不是关上对话大门,而是运用法律手段守住主权底线。出台阻断禁令之后,国内企业不再独自承受两头施压的困境。企业遵从国内规定拒绝不合理信息调取,不用再单独承担欧盟方面的惩戒风险,国家法律为出海企业筑起防护屏障。同时中方依旧敞开磋商通道,希望欧方正视分歧,回归双边沟通机制,通过谈判化解监管矛盾,而不是依靠单边管辖手段处理问题。

中欧互为重要贸易伙伴,双方产业链深度绑定。经贸合作想要长久稳定,监管应当限定在自己辖区之内。倘若放任域外管辖泛滥,不光中国企业受损,欧盟企业对华业务同样会受到冲击,双向投资环境都会走向恶化,最终拖累双方经济增长。单边管辖解决不了竞争焦虑,只会不断消耗互信。

中方已经明确警示,如果欧方执意延续不当域外管辖做法,中方将会依法采取进一步反制措施。当然对抗不是目的,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才是双方共同追求。欧盟应当重新审视域外执法尺度,尊重别国主权与司法管辖权。只有恪守国际法准则,坚持平等协商,中欧经贸合作才能行稳致远,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