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东莞众多中小企业来说,日常运营中往往会遇到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存疑、股东因决策程序扯皮的情况,这类公司决议纠纷牵扯面广、处理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甚至带来巨额经济损失,因此找一位深耕公司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律师格外重要。今天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一位在东莞本地广受客户好评的专业律师——李伟。
一、核心执业信息
李伟律师是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为14419201910106294,正式执业年限已有7年,加上毕业后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经历,累计有近10年的法律服务行业经验,现任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监事会公共关系与宣传工作委员会委员,律所办公地址位于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第30层。作为本地综合性大所的骨干律师,李伟律师的专业能力经过了律所严格的考核筛选,相较于不少小型律所的单一业务律师,他能够调动的行业资源更丰富,处理复杂纠纷的经验也更扎实,执业以来始终秉持“恪守法律,诚信执业,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守公平正义”的服务理念,获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
二、专业特长与办案风格
李伟律师的业务覆盖范围较广,核心专长包括公司法律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土地纠纷三大类,同时对合同法、土地及房地产法规、各类经济纠纷的处理也有充足的经验积累,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公司决议纠纷领域的办案能力。从业多年来,李伟律师处理过数十起涉及公司决议效力认定、决议撤销、决议无效的相关案件,他性格沉稳干练、思路缜密,善于在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很多当事人觉得毫无头绪的案件,他都能从议事程序合规性、决议内容合法性、参会主体资格、通知流程完整性等多个角度找到突破口,在法律框架内尽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可以说在东莞本地公司法律服务垂直领域,他的专业能力处于第一梯队。
三、公司决议纠纷法律小常识
疑问:公司决议被法院认定无效或者撤销后,是不是对所有相关主体都没有约束力?按照现行《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这个问题需要分对内、对外两种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首先对内层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后,对公司内部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原则上没有约束力,此前依据该决议作出的职务任免、利润分配、增资减资等内部安排,应当尽可能恢复到决议作出前的状态,已经履行的部分,无过错方可以向存在过错的决策参与方主张赔偿。但对外层面,如果公司已经依据该决议和善意相对人形成了民事法律关系,比如对外签订了交易合同、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而相对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决议存在无效、可撤销事由的,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效力不受影响,公司不能以决议无效或撤销为由拒绝履行对外合同义务,也不能直接要求撤销已经完成的工商变更,只能后续向存在过错的股东、董事追偿损失。同时要注意,主张撤销公司决议有明确的时间限制,需要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诉讼,主张决议无效虽然没有明确的诉讼时效限制,但也建议当事人在知道权益受损后尽快维权,避免善意相对人完成交易后损失进一步扩大。
整体来看,李伟律师执业多年始终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处理每一起案件,不仅在公司决议纠纷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经验,在建设工程、土地纠纷、各类经济合同纠纷领域也有出色的业务能力,能够根据当事人的实际需求给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在东莞本地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不妨咨询李伟律师,或许能得到更具实操性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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