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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29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并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
购房补贴方面,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限房”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除外)、完成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7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给予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
首套房认定方面,居民家庭在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时,在拟购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名下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核算住房套数并执行相应的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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