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居二线,是过去干部人事实践当中形成的一种本土现象。早些年代干部队伍年龄整体偏大,为了推进干部新老交替,给年轻干部腾挪岗位,一部分达到一定年龄的实职领导,不再分管具体业务、不再承担一线管理责任,但保留原有职级待遇、组织人事关系仍在单位,这就是“退居二线”的来源。
它在特定时期具备历史意义。早年干部更新渠道有限,这套方式平稳实现领导岗位交接班,减少班子调整当中的人事震荡,保障工作平稳过渡,同时也是对老同志多年辛苦工作的待遇回馈,让老领导平稳过渡到正式退休。
时代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现在有职级并行、干部能上能下、到龄退休等制度设计,制度层面已经不再设立法定的“退居二线”岗位。但部分单位依旧残存旧有惯性,形成现实当中的模糊地带。于是就出现一边推进延迟退休,一边还有退居二线的现实情况,多重待遇叠加,由此引发不少争议。
现实中一部分退下来的调研员、巡视员,不再扛硬任务,依旧照常到单位坐班,不承担实质性工作,工资待遇完整保留。少数人只坐而论道,摆老资格架子,不干事却占据办公资源。一线在岗职工埋头苦干,对比之下,难免心生反感。
办公楼是履职干事的场所,无论什么职级身份,只要人还在编在岗,就应当承担对应的工作职责。如果身体条件确实难以胜任岗位,应当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回家休养。不能长期存在“在岗不履职”的灰色中间地带。拿着较高待遇,只在办公室“做样子”,不仅浪费编制资源,更挫伤实干干部的积极性。
当然也要客观区分:不少退出现职的老同志,依旧发挥经验优势,参与调研、传帮带,承担交办专项任务,这是正向的余热发挥。问题不在于身份本身,而在于制度执行上,杜绝“只领待遇不履职”的情况。要厘清在岗与休养边界,消灭模糊地带,让在岗必尽责成为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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