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假,7月31日,陈女士带着一双儿女在天津东疆湾沙滩景区游玩。夏天,很多人都喜欢去海边玩,泡泡海水,开心一下。
可是,意外来了,两个孩子进入景区划定的泳区不到10分钟,便先后遭海蜇蜇伤。
最离谱的是,隔着不到5米,就有救生员,但问题是,孩子哭喊求助想要登上浮筏,被救生员以上面不能坐人,只能坐一个”为由而拒绝,也未下水施救,直至陈女士游到女儿身边,救生员才下水。女儿事后称,救生员第一反应是向同事询问这怎么搞。陈女士认为孩子主动求助,现场人员应当立刻判断险情并组织接应。
陈女士母女上岸后,景区工作人员未及时施救,后续她才搭乘观光车前往救助站。站内三名工作人员仅一人能找出生理盐水处理伤口,此时大女儿四肢已经无法活动,景区经理查看伤情后竟称“观察一下就可以了”。陈女士只得自行拨打120,救护车5分钟后抵达。
送医后,大女儿被立即收治,很快出现呼吸衰竭、肺水肿,当天便被下达了病危通知书。陈女士出示的病历显示,女儿确诊海蜇蜇伤中毒、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病症,蜇伤后不到4小时就转入重症医学科。
据陈女士转述,医生表示该危重病例十分少见,提及若现场处置及时,或不至于恶化至此,并称近期还有一名孩子因送医较及时,未出现严重后果。目前两名孩子病情已经稳定,已回武汉继续接受治疗。
陈女士质疑,作为国家4A级景区级景区,却缺乏基础应急救护能力。根据她提供的照片,下午2点05分还在给孩子拍照,10分钟左右孩子被蜇伤,2点43分拨打120,整个事件前后约30分钟,景区始终未足够重视,也没有开展有效处置救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像景区这种经营场所,对进去游玩的客人是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什么意思呢?就是你收了门票,就得保证环境基本安全,有危险的得提前告诉游客,真出了事你还得有办法及时救人。这是法律白纸黑字写着的。而且这是一个4A级的景区。
回过头来看这次的事情,景区有好几个地方确实容易让人挑出毛病。首先就是提醒不够。那位妈妈讲,她买票的时候没人跟她提过海里有海蜇,进了沙滩也没看到任何警示牌子或者广播提示。很多家长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儿,就让孩子下水了,这本身就是个挺大的安全隐患。
然后是救人的环节,问题就更明显了。孩子被蜇的时候,旁边不到五米的地方就有救生员,离得非常近。但救生员没有第一时间下水去救,更让人没法接受的是,孩子妈妈想让孩子上救生筏先缓一缓,救生员居然说筏子只能坐一个人,拒绝了。后来孩子上岸了,景区的处理也很乱,救助站里就一个人会拿生理盐水冲冲伤口,经理还跟没事人一样说先观察观察。事后景区自己也承认,他们的救生员没有专门学过怎么处理海蜇蜇伤。这就等于说,救生员虽然在那儿坐着,但真出了这种事儿,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弄。
还有一个细节,景区说他们装了防海蜇网,但又说涨潮的时候海蜇还是可能被冲进来。这就等于承认了泳区并不是绝对安全的,但这一点他们又没有提前告诉游客。医生后来也说了,这种伤如果现场能处理得及时一点,孩子大概率不至于发展到进ICU的地步。所以从法律角度看,景区警示没做到,救人也没做好,这两块都跟孩子伤情加重对得上,想完全不认账估计是挺难的。因为这是个收费的4A景区。是需要负责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接下来聊聊被海蜇蜇了到底该怎么办,这一点其实挺多人都不清楚,而且好多常见的土办法反而是错的,越弄越糟糕。
头一条就是别拿淡水冲伤口。好多人觉得伤口脏了拿矿泉水冲一下,其实这是最忌讳的,淡水会让海蜇留在皮肤里没发作的刺细胞一下子全释放毒素,疼得更厉害。再一个,也别往上倒酒精、白醋这些,一样会刺激毒素出来。还有就是别用手去搓或者抠伤口,手上的细菌是一方面,关键是那个动作本身也会把更多毒液挤进皮肤里。
正确做法是这样的。先赶紧上岸,别在水里待着了。然后找东西把还粘在身上的海蜇须子弄掉,记住别直接上手,可以用镊子、木棍,或者戴个厚手套把它挑开。接着找海水冲洗伤口,一定要是海水,反复冲几遍。之后如果有条件,用小苏打水或者肥皂水这类碱性的东西敷一敷,能让毒素没那么活跃,敷个十几二十分钟就行。
要是疼得厉害,最重要的还是赶紧去医院,千万别觉得是小伤就不当回事。如果人开始喘不上气、胸口发闷或者身上起大片疹子,那说明过敏很严重了,得赶紧打120。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