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被控涉恶案件,当事人一审被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组织、强迫卖淫罪三罪合并判处十八年有期徒刑。因当事人坚决不认罪且强烈喊冤,家属二审委托我和薛宇晨律师介入辩护。

二审介入辩护后,我们跟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法官、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多次当面沟通,指出了一审中的程序问题、证据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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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程序违法尤为严重。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应当公开开庭审理,但埇桥区法院却因为部分罪名涉及个人隐私而将全案都不公开审理。在秘密审判的掩护下,据一审就介入辩护的薛律师反映,时任埇桥区法院刑庭副庭长马冬梅颇为强势,面对当事人的正常辩解甚至不止一次当庭威胁加刑。

在马冬梅法官的强势主导下,一审庭审对辩护人的申请几乎全部驳回,庭审草草收场。庭审沦为走过场,法官比检察官更倾向于追诉。这样的法庭即便邀请上帝担任辩护人也无法实现实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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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组织卖淫罪要求同一时间同一场所至少拥有三名以上的卖淫女,否则根本无需组织,满足不了组织性特征。对此,《刑事审判参考》有相应的案例,裁判要旨说的很明白。把不同时间或不同场所的卖淫女人数进行简单叠加,凑足三人以上,显然违背法律规定。

又比如,罪责自负是刑法的基石,每个人都只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如果靠牵强附会的关联或明显违背常识、逻辑的口供,将一个人独自实施的行为牵连到其他人身上进而追究其他人的责任,同样违反犯罪构成。

针对我们的反映,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非常重视。主审法官非常尊重律师并善于倾听,每次都对我们的意见进行如实记录和反映。最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以程序违法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主要就是为了听取被告人辩解和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不允许被告人辩解,不听取律师意见,则根本无需开庭。因为法官书面阅卷就可以了。开庭沦为走过场,则法院就可以取消了。因为检察官也会阅卷。一个不允许辩解、辩护的法庭,不可能输出合格、公正的司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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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回重审后,由时任刑庭副庭长赵军(现任埇桥区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审理。截止目前,我们的沟通非常顺利。今天,我们进行了充分的庭前沟通,当面递交了多份申请,充分表达了案件存在的问题。

就沟通的情况看,我认为赵军庭长跟马冬梅副庭长很不一样,对律师很热情很尊重。我们有理由期待这次的重一审庭审跟之前的一审不一样。法庭保障辩护权不是形式上的满足,而是实质上的采纳律师的正确辩护意见,纠正起诉指控中的错误。

法官和律师职责、立场不同,但不妨碍双方在坚守各自职责底线的基础上共同推动案件公正处理。这些年,少数法官知法犯法,教训非常深刻。2022年,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戚怀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近两年,埇桥区法院亦有多名法官被查、落马。其实,法官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就是严格依法办案。我代理的这起案件,原一审判决错误非常明显,背后原因不得而知。希望这次能纠正此前的错误,让这个案件在法治轨道上案结事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