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七年,京城,清廷为开国功臣扬古利一脉重新确认承袭待遇时,一纸诏书改变了这个家族爵位的命运。此前,扬古利之子塔詹承袭超等公,后来因罪降为一等公;到其子爱星阿承爵时,朝廷才明确准许世袭罔替。也就是说,爵位能传下去,和能不能原爵照传,根本不是一回事。
清代异姓功臣的爵位,大体有三种状态:世袭罔替、普通世袭,以及只给本人、不准承袭。三者看起来都带着一个“爵”字,实际待遇却相差甚远。
“世袭”说的是可以传给后代,“罔替”则是不能更换等级。两词合在一起,才是子子孙孙承袭原有爵位,除非家族犯下重大罪责,否则不会因为传承而自动降等。
扬古利和额亦都,是较早享受特殊待遇的典型人物。他们属于清朝入关前后建立重要功勋的开国功臣。扬古利在天聪年间晋封超等公,死后追封武勋王,但最初诏书并没有写明“世袭罔替”。直到顺治七年,爱星阿承袭一等公后,待遇才被正式固定下来。
这件事很能说明问题:开国功臣的功劳,并不意味着家族从一开始就天然拥有永久不变的爵位。制度的确认,往往还要看皇帝后来是否另行下诏。
《清史稿》谈到清代封爵时,曾把功劳分成几层。有人随皇帝创业,出生入死;有人后来平定边疆、拓展疆域;也有人在内地征讨中立下大功。名义上,这些功劳都能成为封爵依据,实际承袭待遇却并不整齐。
乾隆时期的傅恒、班第、兆惠、明瑞、阿桂、福康安、海兰察等人,便因边疆战事和开拓疆土获得显赫爵位,其中不少被特旨准许世袭罔替。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待遇带有很强的皇帝裁量色彩,并不是所有立下边功的人都能自动获得。
内地平乱的功臣也有类似情况。额勒登保在镇压白莲教起义中担任重要统帅,嘉庆七年十二月封一等侯,并奉诏世袭罔替。嘉庆十年八月,他又晋封三等威勇公,可这个公爵并没有同样的承袭待遇。
结果是,他去世后,儿子莫尔赓额承袭的仍是一等侯,而不是三等公。爵位高低是一层,承袭资格又是另一层,不能只看本人活着时达到过什么等级。
普通世袭更容易被误解。清代会典规定,不同爵位有相应的承袭次数。一等公为二十六次,二等公二十五次,三等公二十四次,以下依次递减。
不少人看到“承袭二十六次”,便以为这个家族可以连续二十六代保持一等公。实际并非如此。这里的次数,主要表示爵位可以延续的资格,并不代表每一代都原级承袭。
按照清代制度,非世袭罔替的爵位,通常会在传给后代时降等。父亲是一等公,儿子可能承袭一等侯;再往下,还可能降为伯、子、男,直到降至恩骑尉。能够传承,叫世袭;代代不降,才叫世袭罔替。
二等公英古尔代的经历,便是一个清楚例子。他并非凭一次决定性战功封爵,而是经过多次积功,从三等公升为二等公。顺治四年,他的儿子伊图承袭时,得到的已经是二等子。其后家族爵位继续递降,后来才进入另一种可以延续的承袭状态。
三等奉义公恩格德理、吴内格,也属于通过累积功劳取得爵位的情形。他们本人爵位不低,后代承袭时却分别降为一等侯和三等子。由此可见,清代爵位并不是简单的“父亲是什么,儿子照样是什么”。
还有一类更加特殊,只限本人享有,死后不传。清代文臣获得五等勋爵本就不容易,除非有辅政之功,或者在重大战事中发挥了“赞襄”作用。
索尼就是如此。索尼所属的赫舍里氏,在关外时期主要擅长满汉文翻译和文书事务。索尼本人后来因辅佐福临继位、参与朝政而受到重用,顺治亲政后封一等伯,康熙六年又因辅政之功加封一等公。
但这个一等公只属于索尼本人。索尼去世后,儿子心裕承袭的仍是一等伯,公爵没有继续传下去。加封的等级,不等于家族永久拥有的等级。
张廷玉的遭遇更能表现文臣封爵的边界。乾隆初年,他因辅佐有功被封三等伯。张廷玉熟悉朝廷礼制,明白这个爵位可能止于本人,因此曾请求将爵位传给后代。
乾隆对此态度明确,认为爵位原本是酬答军功之臣,文臣能够获得伯爵,已经属于格外恩典,张廷玉的爵位不得世袭。诏令中的态度很直白:“文臣得封,已属优异;若再世袭,便超出常例。”
判断一个爵位究竟属于哪种待遇,不能只看家谱,也不能只看墓志铭,关键要查册封诏书。诏书若写“诏世袭罔替”,意味着原爵可以长期承袭;若写“诏世袭”,则说明可以传给后代,但通常要按规定递降;若只写“封某爵”,没有提到世袭或世袭罔替,多半就是本人专享。
这几个字,决定的不是一时荣辱,而是一个家族数代人的身份、俸禄与政治地位。清代异姓爵位制度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恰恰就在这里:有爵不等于能传,有传不等于不降,原爵不降也不等于永远不会因获罪而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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