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警方
原标题: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镇雄公安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件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应当恪守客观真实原则,不得恶意编造、散布、传播不实信息,扰乱网络公共秩序。
近期,镇雄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一条疑似辖区群众举办宴席的短视频,引发大量关注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2026年8月20日,网民邓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未经审慎甄别的情况下,随意拼接编辑辖区群众办酒视频并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中还伴有悲伤背景音乐,造成恶劣影响。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邓某对发布短视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互联网属于公共空间,网络言论自由建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广大网民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理性对待网络信息,在发布、转发网络信息前务必辨别真伪,切勿随意拼接素材、随意解读现场画面,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不要为博取关注、宣泄情绪发布不实、误导性内容,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对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理性上网,不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民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要为了博眼球、赚流量而编造、传播谣言。
辨别真伪,不信谣→面对网络上的信息,要保持理性判断,不轻易相信未经证实的消息,更不要随意转发。
积极举报,不传谣→如果发现有人散布谣言,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
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呼吁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到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来,携手共建一个和谐、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让真相跑赢谣言,让正能量充满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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