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假金条、假戒指(你以为的)可以捡,可一旦捡起了就不能再扔了,扔了可能要赔钱!这不是开玩笑,是有真实案例和法律依据的。
最近在湖南株洲,刘先生晚上骑共享单车下车时,人走了把三块金条忘在了车筐里,等回来就找不到了。报警后警方调取周边监控,经过三小时甄别确认并找到了捡金条的焦先生,焦先生说他以为是假金条,就随手丢在马路上了,民警让焦先生带路,最终在马路边的水坑中将金条找回。
幸亏金条找到了,否则焦先生可能就要赔钱了!这样的事之前就发生过了不止一起了!比如,24年1月,湖北襄阳一3岁男孩捡到一枚戒指拿回家,家长(说)以为是假的,又怕小孩给吞到肚子里就给扔了,几天后失主在警察的协助下找上门,由于戒指无法找回,失主向男孩父母索赔3万,最后经有关单位调解,男方父母表示愿意在2万元以内赔偿。
有人说,你丢了东西凭什么让我赔呀?就因为我捡到以为是垃圾货给扔了?对此法律是有规定的。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这个妥善保管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真打官司,焦先生捡了金条后扔到路边、男孩父母把戒指扔了的行为,就都属于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所以记住,在外面看到戒指、金条、项链啊等东西,你不捡它是真是假丢不丢都跟你没关系,一旦动手捡了,不管真假按规定应该交到公安机关,嫌麻烦不交也要先妥善保管,捡了之后如果再说扔了,就有赔偿责任了!这个知识点自己要知道,最好也转告亲友。
有人说,既然有这个规则,会不会有人拿假的金条、戒指故意放在有监控的地方,等别人捡走后再报案,捡到的人说丢了就索赔?
不能说没有这种可能,但也并不容易。这么操作先得通过报警找到捡拾人,这在警方就会有记录,而且警方也只能管到找人,如果东西丢了,最后的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得失主到法院起诉,这同样又要在法院留有记录,起诉时还得提供购物凭证等证据。这个索赔的整套流程下来时间精力成本都比较大。如果有人专门用这种方法骗钱,次数多了大概率会暴露,那就成了刑事案件了,总体看成本加风险和收益并不匹配。
而且,就算有人这么做,从自我保护的角度讲,我们要是不捡那东西,或者捡了直接交到公安局,这套路也没用不是?所以,记住前面说的,路边的东西不要随便捡,捡了就不要随便丢!
本文作者:杨文战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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