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市场有消息称,“LV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路易威登马利蒂(LV)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认定LV主张的四瓣花卉图案,原型是我国千年传统纹样宝相花、柿蒂纹,属于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资源,任何品牌都无权独占垄断。 LV方面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均否认该消息。

LV相关人士对南都N视频记者回应表示:近期我们关注到所谓“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遭法院驳回”等新闻,引发公众讨论,均为不实信息。目前该案仍处于法定程序当中,尚未形成最终结论,我们不对正在进行的法律案件进行评论。建议大家以法定程序进展及权威发布信息为准,审慎甄别网络相关传言。

LV方面又称:“LV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一案系围绕具体商标行政决定依法开展的正常法律程序。LV尊重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履行职责,重视其在商标审查与管理方面的专业意见,并始终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建设性的沟通。通过既有程序处理相关事宜,也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依法、有序运行的体现。我们的初衷是维护品牌特定标识的独特性,以及消费者对品牌、品质、服务和完整体验的信任。

同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亦向媒体表示相关传言不实,该商标行政纠纷案件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尚未作出一审裁判。

据南都此前报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7月16日公开审理一起涉及路易威登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案。该案案号为(2026)京73行初4727号,原告为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黄民耀(自然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路易威登马利蒂为LV母公司。据悉,该案审理期间法官当庭未作出任何判决,宣布择期宣判。该案属于行政诉讼,并非LV起诉商家的民事侵权案件。

公开资料显示,自然人黄民耀申请注册商标后,LV针对该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异议/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未支持LV的主张。LV不服这份行政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庭审核心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标行政裁定是否合法,商标申请人黄民耀作为案件第三人参与庭审。工商资料显示,黄民耀为广东汕头服装经营者,名下关联两家已吊销的制衣企业。

公开裁判文书显示,该案是LV第六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5起一审案件中,LV有三起获得法院支持,相关行政决定被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被要求重新作出决定;另外2起,LV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近五年,LV在中国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高达1691起,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其中,今年6月29日,LV起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审判决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侵害路易威登7件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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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LV母公司LVMH集团发布2026上半年财报,总营收同比下降3%至386亿欧元,在有机基础上同比增长2%,净利润为56.97亿欧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包括中国所在的亚洲市场总体销售额增长6%,为集团表现最好的地区,在集团总营收中的占比由去年同期的28%提高至29%。不过第二季度(+4%)增速较第一季度(+7%)放缓。财报会上,对于“中国市场业绩是否受到LV诉讼因素影响”,集团首席财务官Cécile Cabanis表示:“知识产权是我们绝对的核心资产,我们会全力保护好品牌。不只是在中国,我们的团队持续定期地在全球多国处理商标侵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