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医生色胆包天!浙江湖州,60岁老中医见18岁女护士年轻漂亮,以调理胸部发育为由将她带到家里,脱掉衣服后发生关系,事后女护士哭着跑去找男友报警,一审判处医生3年3个月,家属喊冤说是女方自愿,二审维持原判,家属申诉称:双方自愿、医生有颈椎病按不住人,市检不予支持!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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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小张刚满18周岁,6月从卫校毕业,8月初进入浙江湖州一家门诊部做护士,8月17日,她被排到中医针灸科,给60岁的老李当下手。老李在科里算老资历,小张按规矩叫他老师,私下跟男友聊天时甚至叫过爷爷。

6月17日下午,在门诊中医理疗室,老李主动给小张搭脉,手从手腕滑到头部、后背,最后停在胸部,捏了两下说:你这发育不好,针灸可以调,还能再发育,但老板不会同意在门诊做,你到我家里来,我给你扎。

小张刚成年、第一份工作,把搭脉摸胸全当诊疗流程,没敢反驳,也没当场信,但也没报警。

8月27日快下班,老李把小张留下来看手相,说她桃花运多、已有男友,接着提出给她做身体检测,小张出于好奇点头,结果老李手指直接伸进私密部位,她瞬间反应过来不对,喊停、穿好衣服离开,当晚她跟男友田某提及此事,但没细说,田某只觉得这老头边界感有病。

8月29日早上7点49分,小张在微信问老李:一会儿可以给我扎个减肥针吗?老李回:可以的,一切准备好了。小张又问:我还可以再发育吗?老李:可以的。

9点前,老李穿黄衣下楼,把穿蓝衣的小张接进自己住所,小张进门还背着针灸包,以为是继续上次说的调理,进屋后老李让她脱衣服,小张以为针灸要露穴位,照做;可下一秒老李把自己也脱光,压过来。

小张叙述:发现不是针灸,转身想穿内衣离开,被老李一只手按在床上,另一只手压住肩膀,她两手推、双脚蹬、嘴里反复说不要、我要走,边哭边挣,因为觉得跟爷爷级别的男人扯上这事丢人,没敢大声呼救。

过程持续到约9点,小张穿好衣服出门,小区监控拍到她拿手背擦眼睛,9点27分,老李微信转600元,备注收下坐车用,小张没点收款。

小张出小区叫网约车,司机9点43分接到她,后来作证:女的眼肿红、全程几乎不说话,只催师傅快点,车直接开到田某所在医院,小张见到男友就崩了,打字讲经过,田某立刻报警。

派出所笔录里,小张陈述稳定:去的目的是针灸减肥和胸部调理,发现脱光后拒绝、反抗、哭泣,被按着完成。

一审法院调了微信记录、监控、司机证言、男友证言、转账未收记录,2024年4月16日判老李有期徒刑3年3个月。

老李上诉,理由三条:没暴力伤痕、没呼救、自己有脊髓型颈椎病和肢体四级残疾按不住18岁姑娘;之前有摸胸和性话题,这次算半推半就自愿。

2024年7月26日二审裁定驳回:小张不呼救但边哭边言语拒绝+肢体挣扎,符合18岁晚辈面对长辈同事的心理;监控擦泪、司机见红眼、转账拒收、直奔男友报警,案发自然;老李前期摸胸说是调理、伸手指说是检测,恰恰证明用诊疗幌子逐步破边界,不是自愿基础。

关于身体条件,裁定认为此罪不要求行为人健壮,利用脱衣猝不及防、体位压制即构成其他手段,病历推不出不可能犯罪。

老李仍不服申诉,主张核心证据不能证明8月29日那次违背意志、前期身体接触应视为默示同意、程序上传票晚送三日。

市检复查后下达不支持申诉决定书:原裁判事实清楚、证据链闭合、量刑适当,前期猥亵行为反证欺骗延续,程序瑕疵不达再审门槛。

家属放话继续向省检申,但无新硬证很难启动再审,田某表示:小张确诊重度抑郁,换过几份工作,只要岗位接触老年男性就应激离职;一审她没提赔偿,只求让他坐牢。

此事法律上怎么看?

第一,借诊疗名义使妇女对行为性质误认,属于其他手段。

刑法第236条QJ罪,手段含暴力、胁迫,也含其他手段,司法解释和判例长期明确:以治病、驱邪、调理为名,让被害人误以为是治疗步骤,进而未反抗的,就是违背意志。

老李微信承诺扎减肥针、可以再发育,小张携针灸包上门,主观是患者不是情人;脱光后才发觉目的切换,此时拒绝被按,欺骗前提直接锁定。

家属说之前摸过胸所以这次默认,法律逻辑正好反过来,前期摸胸、看手相、伸手指,都是同一套谎话的铺垫,证明老李有计划地把诊疗信任兑成性接触,不是恋爱暧昧。

第二,私密空间、无伤痕、不呼救,都不推翻违背意志。

QJ案常发生在卧室,客观物证少是本态,我国刑事证明不靠精斑+伤痕+大声呼救三件套,靠言词与间接证据闭环。

本案被害人陈述+男友转述+司机红眼证言+小区擦泪监控+微信一切准备好了+600元未收转账,六环互咬,达到事实清楚、排除合理怀疑。

小张不喊是因辈分羞耻,不是同意;按床头没打出淤青,不等于没被按;18岁对60岁、下属对带教老师,力量和心理双重弱势,法不强求她像制止陌生人那样踹门呼救。

第三,职工场域把理疗挪到住宅,边界本身越轨。

正规医疗机构男医师触诊女患者私密部位,须有第三人在场,更不许把针灸约到自家卧室,老李从门诊搭脉挪到家中脱衣,已经脱离合法医护行为,后续强上自然按QJ评价,不是师徒你情我愿。

家属拿肢体四级残疾说事,只证明老李走路不稳,证明不了他不能在床上借体位和突然脱衣压制一个轻信针灸的姑娘——这是常识,不是证据漏洞。

检察院不予支持申诉,等于把这条线再描一遍:骗去针灸、发觉后拒绝、哭挣被按、哭着报警,就是QJ;前期猥亵是手段延续,不是同意背书;程序小瑕疵不破判决。

职场里凡是把检查搬进宿舍、把调理约到家里、把老师关心摸到胸口,别信发育不好这套词,直接留聊天记录、找第三人陪诊,否则下一帧可能就是小张的监控画面。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