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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籍档案,做不了DNA,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百万遗产继承纠纷案。
2024年,未婚未育的张坤去世,留下133万遗产。法定继承人只剩两人:同母异父的姐姐张梅兰,和同父异母的哥哥张年。起初张年主动联系张梅兰去做继承公证,没想到关键环节卡住了。
张年得知她开不出证明后,当庭否认亲属关系。法庭上,两人围绕“张梅兰有没有参加葬礼”直接对质。
因为原告和被告本身没有直接血缘关系,无法通过DNA鉴定佐证亲缘关系,共同血缘的被继承人已去世且无子女。原告律师提交了十几份间接证据:微信聊天记录里张年喊“姐姐”、家族合影、墓碑上刻着女儿名字,甚至还有一本30万字的家族纪实文学,明确写着“把三岁的女儿梅兰留下”。
法院最终认定,虽无直接证明,但这些证据形成了严密的逻辑链,依据“高度盖然性”原则,确认张梅兰的法定继承人身份。扣除丧葬费后遗产均等分割,张梅兰成功分得64.75万元遗产。
(本视频使用慧播星数字人)
编辑: 刘圣韬
责编: 姚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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