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伪政权第二号人物陈公博曾是中共“一大”代表。他自述家世及早年经历有许多不实之处,所述其父陈志美领导会党反清起事被捕,从冯自由、邹鲁的辛亥革命史著作中,找不到一丝痕迹。据《香港华字日报》报道,陈父因逞凶杀死勇丁而被永远监禁,似与会党起事无关。陈公博自称参与丁未反清起事、民国元年当选乳源县议员为不可能之事,他当时仅仅虚岁8岁、13岁。
1935年,陈公博应良友图书公司之约,写了一篇《少年时代的回忆》,刊于《良友》杂志第106期。1937年写成《我的生平一角》发表于《宇宙风》第52期、第53期。1944年所撰《补记丁未一件事》长文详述丁未起事,细节较多。三篇文章均收录于《寒风集》一书,于1945年出版。此书有关家世与早年经历的叙述有许多不实之处,需要加以辨正与澄清。
汉奸陈公博受审
澄清祖籍、原籍与籍贯
明清时代,籍贯与读书人关系重大,生童只能入本县县学,上省、入京应考可居住本县会馆。在《少年时代的回忆》一文中,陈公博说:“我原籍福建上杭,后迁乳源,我祖父才从乳源迁广州。”此说表面周匝,仍然不太精确。《乳源瑶族自治县志》记载:“陈姓,明成化三年(1467年),万四从闽杭迁徙入乳源县……迄今22代。”(该书第736页)换言之,乳源陈姓自明代从福建迁来,为时已久。如非特别需要(如作移民史研究),叙述祖籍意义不大。1908年《香港华字日报》称“武员陈志美,乳源县人”。陈志美籍贯应为乳源。他们迁居广州城内大北直街长泰里,在广东巡抚署(今广州市政府)、广州将军署(今广东迎宾馆)之间,属南海县地面,故陈公博入籍南海。准确的说法是陈志美祖籍福建上杭,籍贯广东乳源,陈公博籍贯南海。乳源为粤北小县,经济、文化较为落后,陈公博因移居广州而受到较好教育。
蔡德金《汪伪二号人物陈公博》说:“广州,历史上已称番禺、南海。1946年,陈公博在接受审判时,始终称自己为广东南海人,便是沿用古称。”陈公博自称南海人,不是沿用古称,而是正儿八经陈述籍贯。1921年广州市政府成立后,将城内、西关、南关、东门外一带、河南一部划入市区域。后来,南海县城迁出广州,仍管治南海县大部分地域,今则成为佛山市南海区。行政区划的频繁变动,使“沿革地理”成为专门之学,稍一不慎就会出错。当然,这种小错关系不大。
乳源在广东的位置
年龄与职务造假
陈公博回忆文章比较大的问题是年龄与职务造假。美国汉学家韦慕庭认为陈公博生于1892年。蔡德金《汪伪二号人物陈公博》引用民国档案,考证陈公博生于1890年。
陈公博报人出身,擅长玩弄文字游戏。他在叙述早年经历时,只用干支纪年,便于隐藏实际年龄。《少年时代的回忆》正文劈头就说“在癸卯时我十一二岁,这个时期是我思想和行动的一个大转折”。光绪癸卯为1903年,他只有3岁,虚龄4岁。儿童心理学研究表明,一般人对6岁前的事物大都记忆不清,遑论思想与行动。更荒唐的是写民国元年,“这时傅佐高先生又复出现,当选了乳源县议会议长,我也是一个挂名县议员”。1912年陈公博只有12岁,虚龄13岁,不太可能当选县议员。
拔高职务是自传、回忆录、口述历史经常现象。他自称6岁时其父陈志美从“广西提督”职位上解甲归田。蔡德金《汪伪二号人物陈公博》第3页注引用清代职官志,打破了这个泡沫:
陈公博自称其父职位广西提督,在他6岁时“才从广西解了提督的职务回到广州”(见《少年时代的回亿》,《寒风集》甲第2页)。但据清代职官志记载,从1862年至1908年间,先后任广西提督者为冯子材(1862-1883年)、黄桂兰(1883-1884年)、唐仁廉(1884-1885年)、苏元春(1885-1901年)、夏毓秀(1901-1902年)、苏元春(1902-1903年)、刘光才(1903-1904年)及丁槐(1904-1908年)。因此,陈公博的回忆不确。
蔡德金注释质疑十分有力,笔者由此对陈公博家世产生怀疑。需要补充的是,《清代职官年表》可能会漏记署理情况。1884年广西提督黄桂兰自杀后,清廷于4月7日命王德榜署广西提督,但王德榜“坚不受篆”,乃于5月9日命唐仁廉署理,因唐仁廉被李鸿章留在直隶,至6月改命苏元春署理,后实授。1903年初苏元春奉召进京时,由黄呈祥短期署理。从这个完备的名单看,陈志美从未任职广西提督。合理的解释是,陈志美拥有“记名提督”虚衔,又曾在广西任职,陈公博遂含混书之。
北伐时期的陈公博
可疑的“革命史”
《少年时代的回忆》记陈志美反清起事有两次,分“癸卯的突变”“丁未的失败”两节叙述。“癸卯”为1903年。文中谈到,“现在总督(仿佛是德寿)已令驻守沙面西桥的杨副将往搜芳村的教堂”,与“洪全福起义”细节相吻合。洪全福起事时,经办军械的洋行买办告密,署两广总督德寿命管带捷字营副将杨植生带人搜查芳村教堂。冯自由将此次起义定为壬寅年(1902),原定举事日期为腊月二十九日,按新历计算为1903年1月28日。陈公博巧妙利用新旧历差异,陈述似是而非之事,避免让人抓住把柄。
为使读者相信,陈公博提供了一位证人:“当日介绍父亲与香港党人结识的,我还记得是一位叫傅佐高先生。”《乳源瑶族自治县志》记载,傅佐高(1862-1924)是拔贡出身的教书先生,废科举后出任乳源高等小学校长,1917年任孙中山大元帅府参事。从冯自由《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中国革命运动二十六年组织史》《革命逸史》、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6册以及其他一些有关洪全福起义的记述,不见有傅佐高、陈志美参与的痕迹。
《补记丁未一件事》更加详细,思虑也更为周密,仍暴露造假痕迹。民国初年冯自由曾担任民国政府稽勋局局长,负责搜集、记录、审核辛亥革命有功同志事迹,给与奖励、抚恤等。年纪较轻的有功人员、烈士子女,往往由政府公费咨送留学,如方君瑛、曾醒、刺杀凤山的少年李沛基等。若按《少年时代的回忆》所述,光复时他年近20,完全符合“稽勋留学”条件,何必后来又苦苦恳求廖仲恺拨给留学路费?陈公博要合理解释此事,自有妙计。辛亥广东光复,释放囚犯,陈志美也出狱。陈公博写道:
我记得在民国元年,中央政府组织一个稽勋局,乳源的傅先生,连县的彭先生,曾向父亲提议过,要向稽勋局陈述过去的功绩。父亲笑笑说:“论及丁未那件事,我不但无功可言,且有罪可议。丁未那次如果可议言功,那么这次辛亥革命诸人怎样去奖赏?如果我坐过四年牢就可以算功,那么死难诸人又如何去酬庸?”(《寒风集》甲285页)
如此说来,陈志美谦退让功,故稽勋局没有记录,冯自由也就不悉其事。然而,陈公博行文仍有破绽,与档案不符。该文“丁未的失败”一节称:“总督张人骏一面发电北京参革父亲……”“张人骏以‘啸聚莠民,图谋不轨’的罪名,奏斩父亲,后来还靠一位父执直隶人华承沄向陆军部尚书铁良关说,才改为永远监禁”;《补记丁未一件事》则说:“两广总督遂电告清廷,以父亲‘啸聚莠民,图谋不轨’革去头品顶戴、题奏提督,褫去黄马褂,清廷覆准。”据《德宗实录》,光绪三十三年六月辛酉初七日(1907年7月5日),“以恃符藐法,革广东乳源县在籍花翎副将陈志美职,并讯办”。此时岑春煊因病告假,广东布政使胡湘林护理总督;新总督张人骏尚未到粤,革职讯办应出自胡湘林奏请。陈公博所述张人骏云云,或许是记忆错误。但“恃符藐法”一语,与陈志美犯事各情吻合,看不出“造反”痕迹。
《德宗实录》
陈志美犯事各情
陈志美行为不检,数次犯事经历在《香港华字日报》留下了报道。早在1881年,陈志美即因“冒认爵衔”遭到惩戒。6月29日报道称:
闻有陈志美系由军功保举,著有劳绩,遂以爵衔来粤夸耀宗亲,为其族人陈俊康赴督辕告发。二十九日,张督军批云:“查前据陈志美禀请收标效力,当经前部堂咨准江西抚部院查覆,该员原系以副将尽先补用,并无留粤字样,尚未饬发收标。据呈,陈志美冒称头品顶戴、赏穿黄马褂并赐克阿勒巴图鲁勇号,诡串陈佐清混认宗亲,制造牌匾悬挂祠堂,希图招摇滋事,实属不知安分,谬妄已极,仰东按察司即饬南海县将所制牌匾一律拆毁,并将陈志美驱逐回籍。倘敢仍前逗留生事,扰害煽惑乡愚,并即严拿究办,毋稍宽纵。粘抄保领并发。”
张督军是两广总督张树声。从批示看,陈志美当时为江西(广西?)尽先补用副将,并无“留粤”字样,不能在广东“归标”。陈志美为人喜欢招摇,利用军功所得荣衔为同姓撑腰,冒称拥有头品顶戴、黄马褂、克阿勒巴图鲁荣衔,制作牌匾悬挂于同姓祠堂,被人告发,张树声令南海知县把他驱逐回籍。由此判断,他的籍贯仍是乳源。时隔20多年,陈志美又出现在《华字日报》报道中。1906年2月21日,报纸以《陈志美之案难结》为题称:
(羊城访函)提督陈志美前因与翁【乳】源令互讦,经岑督提陈来省质讯,昨已由参谋处王道秉恩传陈至处细询一切攻讦之事。陈力言翁【乳】源县种种谬妄,并述其贪诈实证甚多,刻已由王道据实禀复矣。
6月,署两广总督岑春煊以“纵差滋扰,不洽舆情”,将乳源知县许克家革职。(谭群玉、曹天忠主编《岑春煊集》第5册第126页)虽然不知双方互诘详情,通常情况下总督都会偏向知县,以维持官府权威。知县许克家在这场互诘中落败,间接证实陈志美是云贵总督岑毓英(岑春煊之父)老部下。
革命报人、小说家黄世仲(黄小配)是广东番禺人,长期在香港办报,常用小说笔法描述刚刚过去的热点事件,采新闻报道、道听途说入书,如《廿载繁华梦》写被岑春煊抄家的贪官周荣曜(周东生),颇多夸张。他在《岑春煊》一书中写道,岑母随第五子岑春蓂居住武昌,陈志美听闻岑春煊署两广总督,特地跑到武昌求岑母出具信函,到广州投书岑春煊,要求照顾。此事真伪不能证实,但陈志美为岑毓英老部下却是真的。1908年8月13日《华字日报》报道称:
武员陈志美,乳源县人,向随岑毓英转战滇黔,历保记名提督、赏穿黄马褂,前在大北直街居住,因电话工人在伊门口竖杆,伊竟身穿黄马褂,手执砍马刀追斩工人,险几酿命案。嗣又惠州械斗,伊往同姓处谒祖干预,被人告发,经岑前督将其收押经年始行释出。近年在本县管带团练,不知因何起衅伤毙人命,昨由该县押解来省,经营务处过堂后,即将陈志美发南海县看管矣。
《香港华字日报》
此前,因广州城内电话线,在他家门前竖立电线杆,他身穿黄马褂持刀追斩工人;嗣后惠州两姓械斗,陈志美又窜到惠州为其同姓撑腰,岑春煊见他闹得不像话,把他关押一年。释放以后,陈回乳源管带团练,又伤毙人命,总督密谕乳源知县避他押送省城,经营务处过堂,关在南海县监狱。看来,陈志美获赐黄马褂是真的,头品顶戴、巴图鲁勇号则是假的。1908年8月21日该报《陈志美之末路》称:
记名提督陈志美因夺刀斩死南韶镇部下之巡防勇,押解来省,廿一日(笔者按:公历8月17日)营务处再提该革员覆讯。讵该员一时愤懑,欲夺营务处之火枪自击,幸护勇将枪夺回。陈将头颅撞破,血流满身,承审官谓其已染疯癫,当即钉上手靠【铐】脚镣,发回县署,改禁内监,廿三日再行覆讯,沿途铁索郎当云。次日《陈志美发县永远监禁》报道:革提陈志美押解来省,经营务处审明,禀奉张督批示:该革员从前曾立战功,迄今年已六十有馀,姑从宽贷其一死,发交南海县永远监禁云。
乳源是韶州府辖县,属南韶镇总兵防卫范围。第一次释放后,陈志美由于有多年军营经验,仍奉委管带本县团练,不知因何事发生冲突,夺刀砍伤南韶镇部下巡防勇丁,被押解到广州交省营务处审讯。陈面子挂不住,情绪激动,竟抢夺营务处火枪意欲自尽。枪被护勇夺回后,将头颅撞破,血流满身,状似疯癫。两广总督张人骏批示,念其有过不少军功,年已60多岁,免其一死,发交南海县监狱永远监禁。从《香港华字日报》历次报道看不到领导会党起事的痕迹,陈志美案件可能是纯粹的武官逞凶杀人。
《乳源瑶族自治县志》没有陈志美传记,但有傅佐高传。乳源小县,民元前仅有人口3万余,1941年普查结果为8万多人,人才较少,县志人物传中没有清代官员。本来陈志美仅凭署理平乐协副将也足以入选。其所以不载,或者因牵连陈公博之故。
育才书社
陈公博英文娴熟,应归功于广州育才书社的慈善教育。育才书社(The Ellis Kadoorie School)是英商嘉道理联合香港华商刘铸伯捐资办理的慈善学校,在香港、广州、上海均有办学,聘请英国教师任教,招收贫寒子弟入读,除了2元学费外别无其他费用,出路较广。最初,书社在广州开设三处校区,后来集中到河南鳌洲。广州育才书社培养了两大名人,其一是陈公博,其二是吴耀宗,中国基督教反帝爱国运动发起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一任主席。
民国初年,陈公博依靠育才书社打下的基础,考取广东法政专门学校,课余在育才书社兼任助教以补贴家用,1917年考上北京大学哲学系,1920年回到广州,创办《广东群报》,由陈炯明任命为广东省立宣讲员养成所所长,与北大校友谭平山、谭植棠一起发起广东党组织,养成所遗址(今广州市第十中学红楼)即中共广东支部诞生地。1921年7月,陈公博到上海参加中共第一次代表大会。此后的经历,相信读者耳熟能详,毋庸赘述。
广州育才书社
官职名称的“断裂”
辛亥革命带来的明显变化之一,是官职名称“断裂”。文官方面,尚书、侍郎、郎中消失,代之以北洋政府的总长、次长、司长,国民政府的部长、次长、司长。武官方面,提督、总兵、副将、参将不见了,出现了军长、师长、旅长、团长,安慰性质的“记名提督”“记名总兵”也随之遁形,人们也忘记了清代“中军游击”的含义。
很多作者误信陈公博自述,认定陈志美当过广西提督。陈志美确有“记名提督”虚衔,与真正的广西提督差距甚远。广西提督为广西一省最高武职。广西提督(从一品)只有1员,相当于民国时期的军长;中法战争后设左江镇、右江镇、柳庆镇总兵(正二品)3员,相当于师长;再下一级设7个协,平乐协为其中之一,副将从二品,相当于旅长。从副将到提督相差三级,副将要升上总兵难度很高。据《乐昌县志》披露的秀水陈氏宗祠牌匾,陈志美官职为“署理广西平乐协副将”。平乐协是柳庆镇下级军事单位,相当于旅的编制。陈志美署理平乐协副将,可算代理旅长。
古人云:“末世名器必滥。”在镇压太平天国、天地会起义、捻军起义、少数民族起义及收复新疆过程中,涌现出大批军功人员。每次胜仗,带兵大员总要褒奖一批有功人员,但官缺有限,国库空虚,朝廷用虚衔、勇号、黄马褂、顶戴等手段加以奖励安慰,导致“记名提督”“记名总兵”满街走,“巴图鲁”泛滥,黄马褂不稀罕,花翎更不值钱。所谓“记名提督”“记名总兵”,意思是交军机处记名以提督、总兵简放。清代实行官缺制度,一个萝卜一个坑。提督、总兵实缺大员如有缺出,由军机处初拟名单,请皇帝从中选择一个简放。由于拥有荣衔的人太多,即使记名,也永远在排队中,进不了军机处名单,没有机会简放。
吴趼人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回写到两江总督(可能是曾国荃),“这位大帅,是军功出身,从前办军务的时候,都是仗着几十个亲兵的功劳,跟着他出生入死;如今天下太平了,那些亲兵,叫他保的总兵的总兵,副将的副将,却一般的放着官不做,还跟着他做戈什哈”。“戈什哈”是满语护卫之意。这些亲兵不是“放着官不做”,而是没有机会做官。他们难以补授实缺,“记名总兵”“补用副将”的虚衔纯属自娱自乐。陈志美的“记名提督”虚衔说明他多次得到保举,却不能说明他的实际职务。
不少中共党史著述认为,邓颖超之父邓廷忠做过“南宁镇台”,属于“拔高职务”例子之一。“镇台”是对总兵的尊称,“南宁镇台”即左江镇总兵。据《光绪朝朱批奏折》第49辑丁槐奏折,邓廷忠为左江镇“镇标中军游击”,他的上司左江镇总兵丁槐才能称“南宁镇台”。总兵下面的“中军”由“中军游击”管带,在镇标各营中居于首位,掌管本镇王命旗牌等。这种设置到民国时期已消失。若强行比附的话,“中军游击”约等于直属营长兼师部机关负责人。
1907年,总兵丁槐升任广西提督。邓廷忠转投云南新军,以候补游击任第一标第二营管带,因吃空饷被云贵总督锡良请旨发往新疆充当苦差,(《锡良遗稿》第682页)死于戍所。吃空饷是旧军队普遍现象,被惩处事例极少发生,一旦发生只能自认倒霉。晚清一营人数约500人,与今日大体相同。换言之,邓廷忠最高职务,换算成民国以来军职,只是个营长,绝非“南宁镇台”。
《锡良遗稿》
民国史、中共党史研究有时要追溯人物先世,往往涉及晚清史。当回忆史料谈到官衔、职务时,应查阅清代档案加以核实。仅以口述、回忆为依据,常会产生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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