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9年1月1日,凌晨5时20分
郑州市新密市苟堂乡平山庵村张家门自然村。
村民张文卓被一阵急促的拍门声惊醒。他拉亮电灯,慌忙穿衣开门,门外站着堂弟张春明的妻子,哭丧着说丈夫夜里吃感冒药吃多了,已经没了。
张文卓鞋都顾不上穿好,跟着她往堂弟家跑。
35岁的张春明,是村里有名的木工、泥水匠,身强力壮,平日里顶多伤风感冒,怎么可能因吃感冒药丢了性命?
赶到张家,张春明直挺挺躺在床上,盖着薄被。妻子坐在床边假意抹泪,哭诉着"事发经过":昨夜丈夫感冒难受,两手乱抓,把买回来的药全吃了,她拦都拦不住。
张文卓凑近看了看尸体,见张春明面色发青、嘴唇发紫,心里疑云密布。他先让人通知了张春明的亲哥张东明。
兄弟俩几乎同时注意到一个反常的细节——
李花琴正在扫地。
按平山庵村的规矩,家里有人过世,下葬前绝不能扫地,否则会"扫走逝者魂魄"。李花琴在村里住了十几年,不可能不懂这个规矩。
她看出两个男人的异样目光,讪讪一笑,说春明一辈子爱干净,容不得屋里有一丝邋遢。
张东明没说话,心里的疑团却越来越大。他想起前段时间,李花琴曾突然闹着要跟弟弟离婚,被娘家人狠狠骂了一顿才作罢。
张文卓立刻给在新密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当所长的表弟杨德山报了信。
二、颈部那几道微小的掐痕
杨德山既是张春明的姨表兄弟,又是一名警察。他立刻调集刑警大队、法医和苟堂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往现场。
此时张家院里早已挤满帮忙的村民,做棺材、缝寿衣、搭灵堂忙得团团转。警察一进门,人群顿时安静下来。
法医陈英俊走进了东耳房。张春明陈尸在床上,只穿一条短裤——显然是在睡梦中遭的难。
陈英俊俯下身,仔细检查尸体颈部。
几秒钟后,他的手停住了。
死者颈部有微小却清晰的掐痕,右侧颈部皮下有明显淤血,眼结膜布满出血点,胸部和双膝还有多处抓伤。
"这不是药物中毒,是被人活活掐死的。"
初步判断,死亡时间约在凌晨2时左右,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尸检报告正式出炉时写得更清楚:死者舌骨右侧骨折,颈部右下侧皮下大面积淤血,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特征,绝非药物中毒。
可麻烦的是,屋内地面已被李花琴彻底清扫过,提取脚印、毛发等物证难如登天。
杨德山随即派人找到了村卫生所的村医。
李花琴声称丈夫临睡前吃的感冒药是从村医那里买的。村医翻了翻记录,很肯定地说:"近一个多月,张春明根本没来买过药。"他还补充,李花琴所说的"银翘解毒片"是中成药,吃多了也不可能迅速发病死亡。
两条线,都指向同一个结论:李花琴在说谎。
她为什么要说谎?要回答这个问题,得把时间往回拨两个多月。
三、1998年11月25日的那个夜班
1998年11月25日,李花琴上夜班,本该次日早8时下班。
但直到次日晚上,她都没有回家,也没往家里捎信。张春明急得四处寻找,十多天过去也未能找回妻子。
12月6日,张春明终于得到李花琴捎来的口信,说她在一个朋友家。张春明找了过去,谁知李花琴一见到他后就直言说要离婚。
这让张春明一下子有些摸不着头脑。两人都结婚十几年了,一双儿女都这么大了,为何突然提出要离婚?
而张春明在得知妻子出轨的事实后痛心疾首。他为了家庭和孩子,劝说李花琴不要离婚,但她执意要走。
李花琴回家大闹了一场,非要和张春明离婚,对此人人都来劝,说孩子都大了,没有非要离婚的理由。见实在劝不动,张春明只好带她回了趟娘家,让岳父岳母劝说。
李花琴的父母听闻这个消息,狠狠将她批评了一顿,并扬言:只要他们一天不死,李花琴就别想离婚。
四、水泥瓦厂的那段私情
要理清那十几天她去了哪里,得从她打工的水泥瓦厂说起。
平山庵村当时没有工业企业,村民们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农业,农闲时再外出打工。随着两个孩子渐渐长大,日常花销年年增加,李花琴看丈夫一个人挣钱养家太累,也趁农闲时到关口村一家水泥瓦厂打工。
正是在这家水泥瓦厂,她认识了工友王春福。
王春福是新郑市千户寨乡柿树行村王家门组人,就住在平山庵村高同沟组。两人双双出轨。
可没过多久,李花琴又和王春福的妻弟王金岭看对了眼。
王金岭1975年出生,比李花琴小10岁,才24岁,还没结婚。比起王春福,她更喜欢年轻有活力的王金岭。而王金岭热情有活力,一口一句爱她,天天说要娶她,弄得李花琴神魂颠倒,真生出了要和他结婚的心思。
那十几天她偷偷和王金岭住在一起,享受着这段见不得光的激情。
五、"既然离婚不成,那就做掉他"
眼见离婚这条路走不通,王金岭发了大脾气,闹得很凶,非要和李花琴在一起,说不能和李花琴在一起,这辈子就算白过了。
最后王金岭眼珠子一转,说既然离婚不成,那就做掉张春明好了。
李花琴对此先是一惊,可为了与情人永远在一起,便答应了下来。
不过她担心两个人对付不了身强力壮的张春明,就又喊来了前情人王春福。
可王春福又怎么会帮他们干这种事?
李花琴就撒谎说,张春明知道了两人的奸情,要把他杀了,自己喊来了王金岭,三个人先下手为强。
王春福本就对李花琴有好感,又听见自己的性命受到了威胁,最后也索性参与其中。
1998年12月29日上午,王金岭偷偷配了张春明家的钥匙。当天下午,他和李花琴一起去了王春福家,决定当晚动手。但王春福有些犹豫,三人决定再等两天,最终约定在1999年1月1日凌晨动手。
六、元旦前夜的窒息声
1998年12月31日深夜,平山庵村家家户户都在准备迎接新年。没有人注意到两个男人的身影悄悄潜入了张家。
王金岭用配好的钥匙轻轻打开了张春明家的门,两人溜进卧室,早已等候的李花琴看见两人进来,点了点头。
张春明正在熟睡,只穿一条短裤。
三人简短悄声对话之后,王金岭走到床前,一下就掐住了张春明的脖子,王春福按住张春明的胳膊让他无法反抗,李花琴则按住丈夫的双腿防止他蹬踹。
张春明从睡梦中惊醒,惊恐地睁开眼睛,看到的是自己的妻子和两个男人正压在自己身上。
他拼命挣扎反抗,用牙齿咬伤了王金岭的左手食指,用手抓伤了王春福的脸颊和脖子,胸部和双膝也在挣扎中留下了多处抓伤。
可35岁的木工泥水匠再强壮,也抵不过三个人的合力。
挣扎声惊醒了隔壁屋13岁的儿子,他听见了动静,但心里害怕,没敢出来看。
而8岁的小女儿被惊醒后走过来哭闹,她问妈妈这是干什么,李花琴恶狠狠地捂住她的嘴,用被子蒙住她的头,在她耳边低声哄着:"爸爸生病了,叔叔在帮他治病……"任由她瑟瑟发抖。
慢慢的张春明挣扎的声音越来越弱,直到彻底没了气息。
凌晨2时左右,张春明停止了呼吸。
三人约定绝不供出王春福。随后,李花琴把事先准备好的感冒药洒在床边伪造中毒假象,又急忙找来扫帚把屋里的地面仔细清扫了一遍,试图抹去三个人的脚印和其他痕迹。
天快亮时,她整理好头发和衣服,换上那副悲戚的面孔,敲开了堂兄张文卓的门。
七、8岁女儿在班主任面前
回到派出所,杨德山分别询问了家属。
张春明13岁的儿子回忆,半夜听见爸妈屋里有挣扎声,没一会儿就安静了。
8岁的小女儿起初咬定爸爸是吃药后没的,无论谁问都是这句话。
小孩子按理说不会撒谎,可为什么女儿的说法和母亲一模一样?
杨德山敏锐地意识到:要么孩子说的是真话,要么——她被人教过怎么说。
他找到了小女儿的班主任,请老师来降低孩子的心防。
在老师耐心的安抚下,8岁的小女孩终于放下恐惧,说出了那个让所有人脊背发凉的真相:
她亲眼看见妈妈和两个男人一起掐着爸爸的脖子,掐了好一会儿爸爸就不动了。妈妈还叮嘱她,有人问就说爸爸吃药吃多了死的,不然就打她。
一个8岁的孩子亲眼目睹了母亲伙同两个男人杀害父亲的全过程,目睹这一切后还要被母亲威胁不许说出去。
八、哥哥的两个耳光
李花琴初初被带到派出所后仍狡辩,说丈夫有气管炎,临睡前吃了感冒药,天快亮时说不舒服,双手乱抓乱挠,后来把一包药全吃了就断了气。
可警方找到村医核实,对方明确表示近一个多月张春明根本没来买过药,且中成药吃过量也不可能致死。
见谎言被当场戳穿,李花琴的神色愈发慌乱。
而就在这时,李花琴的哥哥和弟弟也赶到了派出所。他们一到就质问李花琴为什么要害死张春明。
情绪最激动的是李花琴的弟弟,他曾经跟着姐夫张春明学过木工和泥水匠手艺,和姐夫的感情也最好。
面对亲人的质问,李花琴吞吞吐吐,好久才说出实情,她说是王金岭把张春明掐死的。
听见这话,李花琴的哥哥上前狠狠抽了她两个耳光,然后与弟弟愤然离去。
很快,王金岭也被警方抓获。警方来到他家时,他左手食指用"创可贴"包着,正悠闲地听着录音机。
起初他扛不住压力招供,承认自己参与了杀人,手指上的伤确实是被张春明咬伤的,但为了包庇王春福,他竟随口乱咬说另一个动手的人是关口村的乔建红。
警方调查后发现乔建红与李花琴无冤无仇,也没有作案时间,显然王金岭在撒谎。
警方再次提审李花琴,摆出了尸检报告和小女儿的证词。在铁证面前,李花琴的防线彻底崩溃,痛哭流涕地交代了全部事实,便又供出了王春福。
警方立刻赶往王春福家抓捕,王春福见民警上门,竟冲进厨房抄起菜刀企图抵抗,民警立刻掏出手枪对准他,看到黑洞洞的枪口,王春福害怕了,扔掉菜刀双手抱头投降。
到了审讯室,他要么沉默要么嘶吼,还狡辩脸上的抓痕是拾柴火时被树枝划的。
办案民警决定把王春福带回公安局,临走时有意识让他看到李花琴和王金岭被押往公安局的身影,办手续时又故意让他看到桌上摊着的案卷材料。
王春福问:"那是啥?"
办案人员假装不经意地说:"啥?别人交代的材料。"
这句话彻底击垮了王春福,他嚎啕大哭,详细供述了三人合谋弑夫的全过程。
最后这三人的供述相互印证,还原了那晚的全部经过。
关于此案的最终刑事判决,公开资料中未能找到明确、详细的官方记载。
这主要是因为本案发生在1999年,年代久远,当时各级法院的判决文书并未上网公开。
从法律角度分析,三人分工协作杀害熟睡中的张春明,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据多家自媒体转述,三人最终均被判处死刑,但因判决文书未上网公开,具体量刑无法从权威渠道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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