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门面是我结婚那年家里传下来的,地段说不上多好,但紧挨着菜市场,人流一直不断。当时叔叔刚下岗,五十岁的人了再找工作处处碰壁,整日坐在家里抽烟叹气。我妈跟我商量,说要不把那个门面借给他开个饭店,反正空着也是空着,一家人帮衬一把。我想了想就答应了,签了个简单协议,不收租金不设期限,就一条,他自己经营自负盈亏。叔叔拿着钥匙那天眼眶都红了,拍着我肩膀说这辈子记着你的好。头两年饭店生意一般,他起早贪黑自己买菜掌勺,人也瘦了一圈,我看着心里还不落忍,逢年过节去吃饭硬要塞钱给他,他说什么也不要。

后来慢慢做开了,他炒菜确实有两把刷子,几个拿手菜在附近有了点名气,回头客多了,店里从四张桌添到八张桌,还雇了个帮厨一个服务员。他日子好过了,新房也买了,车也换了,逢人就夸我这个侄子仗义。我听着那些话,心里其实也挺舒坦的,总觉得家里亲戚之间就该这样,你拉我一把我扶你一段,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亲情比什么都重。

一转眼八年过去了,门面还是那个门面,墙皮有些地方脱落了,招牌换过一次,里头的桌椅也更新了两轮。我去他店里吃饭的次数不算多,平均一两个月去一回,每次去他都热情得很,亲自下厨给我炒几个菜,有时候还开瓶酒非让我喝两盅。结账的时候我照例掏钱,他照例推回来,有一回我趁他不注意把钱压在了盘子底下,他发现后还跟我急了眼,说你再这样下回别来了。后来我就懒得推让了,想着反正房租也没收,吃几顿饭算不得什么。

上个月我出差回来,晚上懒得做饭,一个人溜达着去了他店里。那天不是周末,店里人不多,叔叔在厨房忙着,是他媳妇在柜台后面收银,我那婶子。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三个菜一个汤,都是平时爱吃的。等菜的工夫我打量了一圈店里,发现多挂了几幅字画,墙壁也重新粉刷过,干干净净的。心里替他们高兴,想着这店做得越来越像样了。

菜上了之后味道还是那个味道,我吃得很舒坦。吃完去柜台结账,婶子拿过单子算了算,说三百五十块。我当时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岔了,又问了一遍,她重复了一遍,三百五,米饭算你免费了。我掏出手机扫了码付了钱,她低头收钱也没多看我一眼,转身去招呼别的客人了。我走出店门站在外面吸了口气,八月份晚上的风热乎乎的,吹在脸上有点黏。三百五十块,三个家常菜一个汤,那价格比外头普通馆子贵了一截,但说实话我对价格本身没那么在意,我在意的是那张收我钱的嘴,是那个把盘子底下的钱推回来的叔叔的媳妇。

我站在路边想了大概有两三分钟,掏出手机翻到律师朋友的微信,发了条消息说有空没,咨询点事。那头秒回了说有空。我打了个电话过去,简单说了情况,问这个门面如果现在收回来合不合法。律师问有没有签过什么正式合同,我说就一页纸手写的,内容简单,约定了无偿使用,但没写期限。律师说没写期限就属于不定期租赁,作为产权人可以随时解除,给对方合理期限搬离就行。我又问那这八年的房租还能追吗,律师笑了笑说法律上难,因为你们约定的是无偿,除非能证明对方有欺诈行为,否则没戏。我挂了电话站在路灯底下,飞蛾围着灯泡转圈,影子在地上忽大忽小的。

往回走的路上我脑子里翻来覆去就一件事,他媳妇收我那三百五十块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店面是谁的,有没有犹豫过一秒钟。还是说我这八年的免费门面在她眼里什么都不是,就跟我去吃顿饭该给钱一样天经地义。那她老公当年拍着我肩膀说记住我的好,记住什么了,记到账本上了吗。

到了家我坐沙发上打开手机,翻到叔叔的朋友圈,前两天还发了一条店里生意好的小视频,下面有人评论说老板发财了,他回了个笑脸。那个笑脸我看着刺眼,八年前那个抽烟叹气的男人和现在这个发笑脸的人重叠不到一块儿去。我把手机扔茶几上,电视打开了又关,冰箱开了一回拿了瓶水,拧开灌了两口,水是凉的,从嗓子一路凉到胃里,但心里那团火没被压下去。

第二天上班我没什么心思,脑子里一直在盘算一件事,就是叔叔到底知不知道他媳妇收了我三百五十块钱。按他以前的作风,如果知道了肯定得打电话过来骂他媳妇一顿再跟我赔不是。可那天晚上他没打电话,第二天一整天也没动静。到第三天我忍不住了,给他发了条微信说前两天去吃饭婶子收了我钱,你看一下。那边隔了大概两个小时回了一句,知道了,你婶子跟我说了。就这一句,没有下文了,没有不好意思没有道歉没有说下回给你免了,就是知道了。我盯着那三个字看了一会儿,退出了聊天框。

那三个字让我彻底想通了。他知道,而且他默许了。这八年他在那个店面里挣的钱,早让他忘了这店是谁的,他站在灶台后面翻炒的时候,脑子里的账本大概已经把房租成本算进去了。他媳妇收我钱的时候理直气壮,大概也是他平时在枕边灌输过什么,什么亲戚归亲戚生意归生意之类的话。只是他们忘了,那门面不是租的,是我白给的,白给了八年,够一个下岗工人翻身的八年,够他买房买车的八年,也够他在心里把我从恩人变成普通顾客的八年。

我联系律师起草了一份解除使用关系的通知,让律师帮我措辞尽量平和,不要撕破脸,但该走的程序走清楚,给三个月时间搬离,三个月后我要收回门面。律师问我要不要先跟对方协商一下,我说不用了,直接发正式的东西过去,协商不出结果来的。律师没多问,说行。

通知发出去的第三天,叔叔电话打过来了,我没接。又过了两天他亲自找到我家来了,提了一箱牛奶一兜水果站在门口,脸上堆着笑,说侄子你这是干什么,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我说店里生意忙你去忙吧,门面的事走法律程序就行。他站在门口不走,一个劲说那三百五十块钱的事是他媳妇不对,他回头一定说教她,让我消消气。我靠在门框上看着他,那张脸上还是八年前那张脸,但眼神里的东西不一样了。从前的诚恳变成了一种精明的讨好,他知道什么话能让我心软,他甚至提起了当年我妈帮他说话的事,说一家人怎么走到这一步。

我说叔,店面你用了八年,我一分没要过。你买房买车我没跟你要过一分。我在你那吃了顿饭,你媳妇收我三百五,你跟我说知道了。这事儿跟那三百五没关系,跟你心里怎么想的有关系。他没话了,站在门口提着牛奶水果,两只手换着提,像有点沉似的。我说东西你拿回去吧,我家里有。他把东西放门口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回头看了我一眼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

那箱牛奶和水果我在门口放了一整天才拎进屋,牛奶拆了喝了,水果洗了吃了,没什么特别的味儿,跟超市买的一样。三个月后他搬走了,门面交回来的时候里头打扫得挺干净,灶台擦得锃亮,墙壁新刷的漆还泛着光。我站在空荡荡的店堂里,从窗户望出去,菜市场那边人来人往,跟八年前没什么区别。后来我把门面租给了一对卖麻辣烫的小夫妻,租金不高,签了合同,月月按时打到卡上。偶尔路过看他们在里头忙活,热气腾腾的,烟火气里有种踏实的味道。有次下雨我躲进去吃碗麻辣烫,小伙子非要请客,我说该多少是多少,扫码付了钱,十五块。他追出来想把钱退给我,我摆摆手走了。雨不大,濛濛的,打在脸上凉丝丝的,我把外套领子竖起来,沿着人行道慢慢走回住处,路上路过一个垃圾桶,把手里擦过嘴的纸巾丢了进去,轻飘飘的,一下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