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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装店充了5000元,现在还剩800多元,但是前几天去服装店购物,店员却说卡里的余额只能买正价商品,不能买折扣商品,太不合理了!”近日,河南省郑州消费者张女士反映道。这并非个例。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商家针对预付式消费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的情况时有发生。

坦率说,部分商家发行预付卡时在“玩心机”。其一,在推广、充值时,以多种承诺引诱顾客办卡、充钱,但对预付卡使用范围等关键信息往往只字不提或一语带过。其二,即便有相关规定也是隐藏式的小字提醒,目的是让顾客“眼拙”。其三,之前没有公示协议规定,当顾客使用时,才随意解释使用权限。

上述张女士的遭遇,大概属于第三种情况,即充卡时商家未告知不能买折扣商品,使用时店员才辩称“这是公司规定”。其解释是“没提前告知是因为一般没有顾客询问”,这进一步印证了涉事商家在“玩心机”——充卡时故意隐瞒预付卡使用条件,当顾客使用时,商家就可以从利己角度解释使用限制。

这也是一种消费欺诈,即充值时隐瞒了预付卡的使用真相,并通过使用中的随意解释来获取利益。而另一消费者反映的“相关规定仅隐藏在支付页面的小字内,商家未做到显著提示”,也涉嫌隐瞒关键信息,如果导致消费者错误决策,同样涉嫌消费欺诈。因此,对利用预付卡“玩心机”行为应视为欺诈。

实际上,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早就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履行提示告知义务,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内容。但不少商家并未严格履行公示、告知等义务。

商家无论是充值时不公示预付卡使用关键信息,还是以“小字提醒”实为躲避顾客目光,都是对顾客“玩心机”,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并尽量逃避责任。而上述店员“没提前告知”的解释,恰恰暴露了商家隐瞒真相的“心机”,消费者可利用这种解释进行维权,要求商家取消不合理限制,或进行索赔。

据悉,在黑猫投诉、消费保等平台上,不少消费者对预付卡无法参加优惠活动的情况进行投诉。这表明不少商家违反诚信原则,在预付卡发行、使用中采取了一些不合规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假如在办卡、充值环节,商家尽到告知义务,使用环节遵守协议,怎会有大量投诉?

花钱充值的顾客,一般是商家的老顾客,按说,商家应该善待。但从部分商家针对预付式消费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来看,更像是对老顾客的“杀熟”行为,即通过不履行公示告知义务、随意解释使用范围等做法,减损老顾客的权益,以满足自身利益。但如此“算计”充值顾客,实为一种“找死”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