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已走过12年,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开始缴费,2024年过渡期结束,制度上总算“并”到了一条轨道上。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养老金并轨,并的只是“活着的时候”。人走了之后,丧葬费和抚恤金这块,到今天为止依然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三套制度并行 。
一、三套制度,三种算法
企业职工这边,其实早就“统一”了。2021年9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丧葬补助金=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个月。一次性抚恤金=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发放月数——缴费30年以上的最高24个月,退休后每领1年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保底9个月。
但机关和事业单位却是另一套算法。企业走人社部2021年18号文,事业单位走人社部2008年42号文,机关单位走民政部2011年192号文。三套文件,三个时代,三种逻辑。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机关单位(含参公)退休人员病故,一次性抚恤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202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仅固定部分就是113004元。
二、算一笔账:差距触目惊心
假设某企业退休人员,缴费35年,已领10年养老金,所在省份2025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088元。丧葬补助金8176元;抚恤金为14个月即57232元。两项合计约6.5万元。
同省某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基本离退休费7000元。抚恤金14万元,加上当地丧葬费5000元,合计约14.5万元。
如果是机关单位退休人员,月基本离退休费5000元。抚恤金=113004+5000×40=313004元,加上5000元丧葬费,合计约31.8万元。
企业6.5万,机关31.8万——同样辛苦了一辈子,走后的待遇判若云泥。
有媒体直接点出: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抚恤金拿到手大概4万上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离世,相关补助能够达到27万左右。差距来自三个根源:计算基数不同、计发月数不同、资金来源不同。
三、为什么统一这么难?
第一,两套资金池子不一样。企业遗属待遇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抚恤金由财政资金承担。一旦标准合并,要重新测算全国基金和各地财政承受压力,牵一发而动全身。
第二,历史遗留问题盘根错节。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式落地,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办法”。网上被拿来对比的27万,大多是改革前就已退休的机关老人员,并不是现在刚入职年轻人未来的待遇。
第三,需要兼顾长缴多缴的制度导向。不能简单一刀切,仓促调整反而会带来新的矛盾。
四、呼声越来越高,方向已经明确
尽管困难重重,但统一丧葬费抚恤金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2026年8月,有自媒体发文提出 “丧葬费抚恤金统一才是真正并轨” ——这个判断一针见血。
企业遗属待遇已经实现全国规则统一,未来会逐步缩小体制内外差距,设立合理的底线标准,兼顾缴费贡献,慢慢抹平身份带来的鸿沟。人大代表也多次提交提案,呼吁逐步理顺丧葬抚恤制度,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待遇落差。
老百姓的朴素诉求完全可以理解:同样干满三四十年工龄,一辈子勤恳工作,为社会创造价值,为什么身后给到家属的补助,会出现几倍的差距?
大家并不是追求绝对平均,而是希望同样为社会奉献一生,身后保障不应该有巨大鸿沟。2026年养老改革的关键标尺,不该只看每月养老金调了多少,更该看身后遗属待遇能不能真正实现统一。社保改革走到今天,既要把每月养老金调得更加公平,身后遗属保障同样不能被忽视。
这是社保改革最后的期待——丧葬费抚恤金执行统一标准。它不只是一笔经济补助,更是对一辈子辛劳的最后一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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