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凌晨0点50分左右,浙江的汪女士躺在床上刷购物平台,想给自己挑一条奢侈品项链。主页推送了多家品牌,她不经意间刷到一条梵克雅宝迷你蝴蝶项链,价格显示只有55元。她一开始也以为系统出了bug,退出界面看了看其他品牌,价格都是正常的。于是她又点进去下了单、付了款。
原价14100元的梵克雅宝迷你蝴蝶项链,55元成交。订单显示最迟发货时间是8月21日。
汪女士没催发货。她把这件事分享到社交平台上,说如果品牌大方发货那就是自己幸运,如果不发货就当是个系统bug,给大家看个热闹。“对自己收入而言,这条项链也不算特别贵,不会因为品牌不发货就去起诉,没有那个精力。”
事情上了热搜之后,梵克雅宝工作人员给汪女士打来电话,称是平台系统错误,不是品牌方的问题,希望她主动申请退款。汪女士联系平台客服,客服表示平台不会主动联系品牌方,需要消费者投诉后平台才会介入。
到了8月21日晚,平台工作人员来电了。录音里,工作人员致歉后表示会协助退款,同时给汪女士5元心意补偿金。汪女士欣然接受了这个方案。她说,同为打工人,非常理解对方的不容易。自己并不是贪便宜非要这条项链,收入水平也负担得起,所以自始至终没有催过商家发货。
这事传到网上后,评论区直接分成两派。有网友点赞汪女士通情达理,“心态真好,换别人可能就闹了”。也有网友直言平台太抠门,“两百多倍的价格差,5块钱打发谁呢”。
从法律角度来说,消费者有没有权利要求发货?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律师顾问团成员王轶指出,消费者有权要求品牌方发货,品牌不能随意拒绝。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订单生成、款项支付后合同已经成立。王轶建议消费者可以先向平台投诉,要求平台介入督促品牌履约;若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品牌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不过梵克雅宝官方旗舰店的销售条款里有一条规定:在发出订单支付确认之前,品牌对作品价格不做确认。如果准确价格高于显示价格,品牌会在配送前联系客户寻求指示,如果得不到指示会拒绝订单并通知客户。这条款相当于给品牌留了一个“反悔”的后门。
5块钱补偿一条1.41万的项链。1.41万和55元之间差了256倍,而5元的补偿连这个差价的零头都算不上。可汪女士没吵没闹,她说“理解对方的不容易”。这句话让很多人动容,也让很多人不是滋味——一个消费者体谅平台和打工人,平台给出的回应却是5块钱。
汪女士的宽容让这件事没有走向更激烈的对抗。她说自己“不是贪便宜”,这句话很关键。她有能力消费这条项链,她只是恰好碰上了这个价格。她没有催发货,没有起诉,没有在网上煽动情绪。她配合退款,接受5元补偿,体谅打工人不容易。从头到尾,她做得很体面。
可体面的人得到的是什么?是平台的5块钱。一个消费者用体面回应了一个系统的失误,而系统用5块钱回应了一个消费者的体面。这中间的失衡,才是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
有网友说得好:“人家配合你是讲道理,你不能拿道理当免单券。”消费者可以讲道理,但平台不能把“讲道理”当成“好打发”。5块钱的心意金,说到底是平台对这次失误的定价。而这个定价,暴露了平台对消费者时间和情绪的估值——低得离谱。
这起事件里没有赢家。汪女士没拿到项链,平台丢了口碑,围观的人看了一场热闹之后只剩一声叹息。可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值得记住的,那就是汪女士那句“同为打工人,我理解对方的不容易”。这句话比5块钱值钱得多。只可惜,理解是相互的。
你觉得平台补偿5元合理吗?如果是你,会接受这个方案还是会坚持要项链?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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