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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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粲(剧照)

同类相食的现象在大自然中非常罕见,因为一般的动物都有尽量保存自己种族数量的本性。

但是也有一些极端个例证明,同类相食并非是空穴来风,比如说,像一些螳螂、蜘蛛,雄性在交配后经常会被个头较大的雌性吃掉。

处在原始社会的人类相互残食也不罕见。

就算是人类进入了文明社会,人吃人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在《轻肥》中就有这样的诗句,“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1、吃人的原因

黄粹涵先生在《中国食人史料钞》一书中,将食人行为的诱导原因分为两类,一类是生理性食人,这在中国古代发生的最多。

历朝历代,只要是出现了大面积的饥荒,都难免会发生人食人的现象。这是一种生理上的最低需求,因为人如果连生命都无法得到保障的话,文明社会中的伦理纲常也就失去了其意义。

在此情况中,被吃掉的多少体弱、多疾甚至是一些死人,古代就有“易子而食”这么一说,人们在饥饿的时候无法向自己的亲人下手,就只能交换着吃,这纯属无奈。

但是历史上发生的吃人事件并非全都是迫于生理上的需求,这就是黄粹涵先生说的另外一种情况:心理需求。这种心理可以是各种各样的。

第一种是报仇。我们经常在文学作品中看到这样的话“我恨不得食汝之肉,寝汝之皮”,食肉寝皮就是一种报复性的手段。

第二种是迷信,古代也有这样的例子。子女妻妾为了给父母丈夫治病,偷偷地割下自己身上的肉,给他们做药引,即使是在清末,这样的事情也发生过。据说清代的凌迟之刑执行完之后,犯人被割下的肉块经常被一些围观的民众当做治病良药抢走。

第三种则是显示勇敢、权威、奢侈。据书载,隋朝末年,诸葛昂、高瓒为向对方显示自己的奢侈,就做出这样的事。高瓒将双胞胎小孩杀掉,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做成“双子宴”,与诸葛昂一起享用;诸葛昂则把自己的爱妾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请高瓒吃。

还有一种心理最为可怖,这种心理并非报仇、报恩或者显示什么,而是一种单纯的嗜好。

春秋时期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在一次北伐回国之后叹道:“天下异味皆,但未得食人肉耳”。他手下的近臣易牙听了,就把自己的长子烹煮,献给齐恒公品尝。

齐桓公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之后,心里并不舒服,这也说明,就算是一种好奇,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心里也有过意不去的地方。

但是隋末有一个人可不是这样的,他并不是单纯地好奇人肉的味道,对他来说,人肉是最好的美味。这个人叫朱粲,还是反隋的十八路反王之一,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人肉爱好者。

2、爱吃人肉的土皇帝

隋大业十一年(615)十二月,亳州城父人朱粲聚众为乱,号"可达寒",自称"楼罗王"。率众10余万人渡淮,转战湖北竟陵、沔阳。大业十四年(618)十一月,在冠县(河南邓县)称楚帝,年号为“昌达”。人们又称他为“南阳王”。

朱粲最辉煌的时候莫过于与程咬金等十八路反王一起反隋,总的来说,他也算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还趁乱称帝了,他应该是不缺吃不缺穿的人。但是此人却有一个极其不正常的嗜好:吃人。

就这样,后世的人们几乎不记得他反隋的壮举,倒是他那些吃人的稗官野史都被一一记住了。

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都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经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

古人吃人甚至要有一套专门的理论,比如说在南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年),江淮地区出现人相食的现象,他们对肉质还分等级,男女老幼不等。

庄绰《鸡肋编》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自靖康丙午岁(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擦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也就是说,当时的人肉价钱比狗肉、猪肉还要便宜。

老瘦的男子要“饶把火”,意思是要多烧两把火,因为肉质比较老;

年轻的妇女名为“不羡羊”,意思很简单,吃完她们的肉之后,连羊肉都不眼馋了。

而小孩的肉则是“和骨烂”,连骨头都不用剔除,可以直接一起炖烂。

他们还将这些人称之为“两脚羊”,跟羊一样,他们也是可以食用,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只是长着两条腿而已。吃人文化可见一斑。

而当时的朱粲也有这么一套邪门歪道。他特别喜欢吃小孩的肉,他在军粮匮乏的时候经常掠夺小孩蒸食,还对手下的人说:“味之珍宁有加人者?弟使佗国有人,我恤无储哉!”这意思就是说,这味道的鲜美简直是无以复加,只要国中还有人在,我就不怕没吃的。

每攻下一座城,朱粲就会捕掠城中男女,然后把他们分给各部,需要的时候就杀着吃。

《朝野佥载》曾具体记述朱粲的食人暴行:“驱男女大小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喂贼。”

需要提及一点的是,古代吃人的方法各异,根据历史上吃人的例子统计,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

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

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

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下肌肉烹炒而食;

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

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人的一些部分,其余的全部扔掉。

从朱粲的做法来看,他是偏好蒸煮的。

朱粲食人事件何以这么骇人听闻。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第一,历史上吃人的人大多数都是在逼不得已的时候才吃同类,并且都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但是朱粲却不一样,他不但不以此为耻,反而引以为荣,还觉得这事做起来挺有成就感的。

第二,妇女儿童本应该是受保护的对象。试想,谁家没有老弱妇孺。但是朱粲却将妇女儿童视为天然的美味,专门挑妇女儿童烹食。

第三,自己吃就算了,朱粲却几乎把他的手下都训练成了一帮吃人的野兽。

第四,此人丝毫没有忠义礼节一说。善待宾朋本是做人的基本信条,但是朱粲有一次竟然在“著作佐郎陆从典、通事舍人颜愍楚谪南阳”时,先是将人家“引为宾客”,但没几天索性将两家之人尽数吃光。

3、吃人者反被人吃

朱粲吃了不知道多少人之后,终于遭到了报应。

当时他带领着手下胡作非为,原本降附的周围州郡再也忍受不了这群虎狼队伍,纷纷起兵,相聚而进攻朱粲,杀得这些吃人兵最终只剩几千人,拥着朱粲败逃至菊潭县。无奈之余,朱粲遣使向唐朝投降。高祖李渊派散骑常侍段确前去迎侯。

估计这位段常侍非常厌恶朱粲为人,加之文人轻狂,就在酒席间乘着醉意问朱粲:“听说你常常吃人,滋味如何?”

这位吃人将军也不示弱,回答说:“如果吃你这种爱喝酒的人,味道很像是酒糟猪肉。”

段确大怒,骂道:“狂贼,你入朝后不过是个失势的奴隶,还能有机会吃人啊!”

朱粲又惧又气,派人把段确和几十个从人都抓起来杀掉,把骨肉加佐料炖熟了装进大坛子,分给军人当军粮。然后,他转投王世充,被这位胡人天子拜为龙骧大将军。

好景不长。秦王李世民很快平灭王世充,朱粲也被李世民抓住。

对于朱粲的死,历史上有多种说法。

一说他被斩首,由于他罪恶昭彰,斩首之后,百姓纷纷抛掷砖瓦石头打他的尸体,片刻之间,朱粲的尸体就灰飞烟灭。

还有一种说法是李世民杀死朱粲之后,把他的尸体分给了士兵,这个吃人的魔王最后也落得个被吃的下场。

在电视剧《少林寺传奇2》中,也有,朱粲吃人这一事,在电视中,朱粲也是个嗜杀嗜吃人肉的恶魔,他还吃掉了自己的爱妾。最后也是被人所杀。

总之,无论在哪个故事版本中,这个历史上著名的食人恶魔都是不得好死。

两千年前曾是今天,两千年后也是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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