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桩发生在1978年北京的离奇悬案。

这案子当年骗过了第一批勘查的民警,所有人一开始都认定,这就是一场深夜意外坠楼事故。可偏偏,楼外一片小小的树叶上,孤零零的一滴血,最终撕开了凶手精心布下的弥天大谎。

时间回到1978年,11月5号,凌晨六点多。

北京朝阳区酒仙桥,国营八七八厂还笼罩在清晨的薄雾里。天刚蒙蒙亮,厂里一名工人早起上厕所,刚走到实验楼的拐角,一眼就看见了终身难忘的一幕。

二楼电话室楼下的水泥地上,仰面躺着一个女人,一动不动,浑身冰凉,人已经彻底没气了。

这名工人吓得不轻,赶紧跑去厂里值班室报案。接到警情,北京市公安局的刑侦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死者,是厂里的总机电话员,三十一岁的李雪梅。

民警立刻开始勘查现场,眼前的景象,看起来特别像一场意外失足坠楼

李雪梅头朝西、脚朝东,直直躺在墙根的水泥地上,头部下方积着一大滩血泊,血迹顺着地面往外蔓延。她的两只手平伸,双腿笔直,姿势非常规整,完全不像激烈打斗后的样子。

地面、墙面,全是高空坠落形成的喷溅血痕,最高的血点达到了一米六七。

楼下地面,有一只她的左脚布鞋,而二楼敞开的窗台上,整整齐齐放着另一只右脚鞋,窗边还掉落着一块湿漉漉的抹布,一二楼之间的电缆线上,还挂着零星的血迹和头发丝。

再看二楼的电话值班室,房门是虚掩着的,锁没坏、插销也完好。屋里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一点打斗、翻乱的痕迹都没有。

法医紧接着对尸体进行了细致检查。

死者衣着整齐,口袋里的工作证、钱包、钥匙全都在。钱包里的八块钱现金、粮票、布票一分没少。手上的上海牌手表,也好好戴着。

钱财没丢,衣物完好,但是,身上的伤非常重。

头部有两处严重挫裂伤,肋骨骨折,内脏大面积出血。最让人意外的是,三十一岁的李雪梅,已经怀有六个月的身孕,肚子里还有一个没出世的胎儿。

可诡异的是,尸体检查排除了中毒,也没有被性侵的痕迹。

走访身边人,所有人都说,李雪梅为人开朗、性格随和、工作积极、为人正派,在厂里人缘特别好。

她的丈夫叫陈俊凯,是厂里五车间的副主任,两人结婚六年,有一个五岁的小男孩。两口子每个月工资加起来一百二十块,在当年,家境算是相当不错的。

据丈夫陈俊凯回忆,案发前一天,也就是11月4号,是厂里的休息日,一家人一起回了丈母娘家,晚上九点才回家,回家之后,李雪梅在家和面准备家务,陈俊凯带着孩子去邻居家看电视。

晚上九点半,李雪梅要上夜班了。她特意跑到邻居家,把家门钥匙交给丈夫,还细心叮嘱,夜里照顾好孩子,别让孩子着凉。临走的时候,她还顺手带上了没织完、给丈夫打的毛线衣。

看上去,就是一个温柔顾家、生活安稳的普通女人。

对于妻子的突然死亡,陈俊凯当时表现得十分疑惑。

他跟民警说:我爱人性格特别乐观,家里日子也挺好,夫妻感情也不错,她绝对不可能自杀。可要说被人害死,我又想不出谁会害她。

与此同时,民警在值班室找到了死者当晚的交接班记录。

字迹工整、清清楚楚写着:本班工作正常,工具齐全。

一切看起来,太平静了。

再结合现场环境,第一批勘查的民警,得出了初步结论。

首先,排除自杀,家庭和睦、经济宽裕、性格开朗,死前没有任何情绪反常,完全没有轻生的理由。

其次,排除他杀,不劫财、不奸杀、无仇怨、无打斗、无中毒,现场干净利落,没有任何他杀的特征。

那死因到底是什么?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那扇打开的窗户上。

这扇窗户,是李雪梅自己的卫生责任区,就在案发前两天,同事还亲耳听见她说:我这块玻璃该擦了。

电话班有个惯例,交接班的时候,都会顺手打扫卫生。

上一班的同事也证实,那块掉落的抹布,就是自己当班用完,搭在窗台暖气片上的。案发当晚,抹布被拿下来用过,还是湿的。

再加上死者穿的是老式塑料底布鞋,冬天鞋底又硬又滑。她怀着六个月身孕,身子笨重,窗台光滑偏高。

所有线索,都完美指向一个结论——深夜值班,她想着趁交接班,顺手擦一下责任区的玻璃,脚下打滑,不幸失足坠楼,属于意外事故。

就在所有人几乎要定案的时候,队里几名老刑警,越看现场,越觉得不对劲,他们提出了三个致命疑点,直接推翻了“意外坠楼”的结论。

第一点,不合常理的环境:寒冬深夜,北京夜里气温极低,如果真是她自己深夜擦玻璃,为什么擦玻璃的主房间黑漆漆不开灯?反而旁边两间屋子灯火通明?

更奇怪的是,她开窗通风已经很冷了,为什么还要把门彻底敞开,让屋里屋外冷风对流?完全不符合正常人的生活习惯。

第二点,完全反常的生活细节:值班室的墩布,上一班用完,明明规规矩矩放在门后。可案发之后,墩布被挪到了水池里面。

熟悉李雪梅的同事都知道,她这个人特别爱干净、有规矩,最忌讳把墩布泡在水池里。她每次拖地,都会下楼去水池清洗,绝对不会把墩布扔在室内水池里。

这一点,绝对不是她本人的习惯,还有最关键的一点——窗台高度将近一米,一个身怀六甲、身子笨重的孕妇,擦高处玻璃,居然不找凳子垫脚?

第三点,也是最致命、最无法解释的物证:楼下一楼窗台的一片树叶上,有一滴从上往下滴落的血迹。

民警反复甄别分析,这滴血,绝对不是坠楼落地时溅起来的,是人在高处、身体已经出血,滴落下来的血。这就说明一个恐怖的事实——李雪梅坠楼之前,身上就已经受伤、流血了!可屋内地面干干净净,看不到一点血迹。

唯一能解释得通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有人作案之后,刻意用墩布擦过地面,打扫、伪造、清理了现场!

两种观点激烈对峙,案情一下子变得扑朔迷离。为了彻底查清真相,专案组决定,二次勘查现场,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

既然凶手刻意清理了显眼位置,那真相,一定藏在看不见的角落里。技侦人员趴在地上,一点点排查缝隙、夹缝、犄角旮旯。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窗台下方的暖气片夹缝里,刑警找到了四粒小米大小的细微喷溅血点。

化验结果出来,血型和死者完全一致。室内血迹,被找到了!

这一下,树叶滴血的谜题彻底解开。

法医立刻复检尸体,这次,终于发现了之前被忽略的隐秘伤痕,死者颈部,有淡淡的掐压痕迹,颈侧有隐蔽的皮下出血。

真相大白!李雪梅根本不是意外坠楼。她是被人掐晕、打伤,在失去意识的状态下,被人活生生推下高楼,这是一起彻头彻尾、精心伪造的凶杀案!

而且民警立刻断定:凶手,一定是熟人。

第一,深夜女工单独值班,门窗都会反锁插死。外人根本叫不开门,只有死者完全信任的人,才能顺利进屋。

第二,死者毫无防备、没有激烈搏斗,说明来人非常熟悉、完全没有警惕性。

第三,凶手精准利用死者的卫生责任区、利用交接班习惯、伪造擦玻璃失足,对死者的生活习惯、厂区规则了如指掌。

综合所有线索,全部指向一个人——死者丈夫,陈俊凯。

随着大范围走访排查,越来越多的疑点,集中在了他的身上。

首先,作案时间完美吻合,11月4号晚上九点,一家人回家。九点半妻子上夜班,孩子熟睡,深夜厂区人少,他有充足的时间、充足的条件潜入作案。

其次,警方挖出了隐藏多年的情感纠葛和作案动机,两人结婚前两年还好,之后因为经济问题、要不要二胎的问题,频繁争吵,夫妻关系早已破裂。

更关键的是,从1976年开始,陈俊凯和同车间一名女工长期暧昧出轨,厂里人人皆知,李雪梅得知之后,当众怒斥丈夫不要脸,夫妻矛盾彻底激化。

除此之外,群众反映,陈俊凯本人品行不正,曾经骚扰过同单元的未成年女孩。最让人可疑的,是他案发之后的反常表现:妻子惨死,他没有半点悲痛。别人悲痛惋惜,他第一时间惦记的,是自己泡在盆里的裤子,反复催邻居赶紧帮他洗掉。

民警问话,他只美化夫妻感情,闭口不提所有矛盾,听说警方初步判断是意外坠楼,他当场松了一口气,反复说:这下好交代了,还到处散播谎言,说妻子夜里睡不好,喜欢早起打扫、孕期爱活动锻炼。

可当厂里正式通报,这是一起凶杀案之后,他瞬间脸色惨白、坐立不安,主动找领导要请假回老家,疯狂跟同事道歉、拉拢,说话颠三倒四、心态彻底崩乱。

1978年11月15号,上级批准,陈俊凯正式停职接受审查,被审查之后的陈俊凯,一开始百般抵赖、喊冤叫屈,一口咬定自己夫妻情深,绝对不可能杀人。

专案组冷静判断,突破口,就在和他长期出轨的那名女工身上。

于是,警方单独约谈女工,耐心宣讲政策、讲明利害。最终,女工全部交代,早在1974年,她就和陈俊凯保持不正当关系。为了能够长期在一起、名正言顺结婚,从1978年10月开始,陈俊凯就多次密谋杀妻。

他曾经想过投毒、触电、制造意外,最终选定——深夜进厂、骗开房门、杀人之后推下高楼,伪装坠楼事故。

案发前几天,两人在动物园见面,陈俊凯非常嚣张地告诉她:你等着,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彻底解脱,跟你好好过日子。

人证扎实,铁证如山,专案组连夜突审陈俊凯,在所有证据面前,他再也扛不住,彻底认罪,交代了全部残忍的作案过程。

1978年11月4号,深夜十二点,等五岁的儿子彻底睡熟,陈俊凯悄悄出门,翻墙潜入国营八七八厂。

他来到实验楼,轻松叫开了妻子值守的房门,当时李雪梅正在整理资料、擦拭桌面,完全没有防备,陈俊凯突然袭击,拿着墩布把手、皮带扣,狠狠砸向妻子头部,又重拳殴打她的眼部,双手死死掐住她的脖子,把妻子掐至昏迷失去意识后,他推开窗户,将身怀六甲、昏迷不醒的妻子,直接从二楼推了下去。

为了伪造完美意外现场,他故意把抹布扔下楼,把死者的鞋子摆上窗台,用墩布擦干净屋内所有血迹,再把墩布扔进水池,刻意制造不符合死者习惯的假象,干扰侦查视线。

做完这一切,他确认妻子已经死亡,原路翻墙回家,第一时间换下带血的裤子泡水销毁证据。

整整十二天的连续攻坚,这起骗过全场、骗过初勘、伪造得天衣无缝的杀妻坠楼命案,在一片小小的树叶滴血线索之下,彻底告破。

1978年11月17日,凶手陈俊凯被依法逮捕,一桩披着意外外衣的残忍凶杀,终究逃不过法网恢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