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高远为“宋小光案”仗义执言,在得知宋小光的父亲是滨江市委副书记之后他仍不畏强权到处奔走,虽然余高远有缺点但不得不说在这方面他确实让人佩服,要知道这个案件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明知道宋小光是系列侵害案的主犯,但整个滨江政法系统的人都讳莫如深,只有余高远一个人站了出来。
余高远联系了很多人,但只有方好好一个人同意和他见面,余高远一开始并不知道原因,见面之后才知道方好好的家庭背景,原来他的父亲方雷鸣是军区副司令,方好好根本就不怕宋小光,她说得很清楚,借宋小光十个胆也不敢对她怎么样,因为她爸饶不了宋小光。
剧中对方雷鸣的职务语焉不详,而且细节也前后矛盾,那么他到底是省军区副司令还是军分区副司令?先来看两个细节:
首先,雷副司令住的好像是独栋楼房,他离休后还把楼房让给了女儿和女婿居住,自己去了干休所。
部队对干部住房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像这种独栋楼房应该只有副军级以上才有资格享有,军分区副司令一般是副师级,省军区副司令才是副军级。
所以如果方雷鸣是军分区副司令,按理来说他还没资格住这种独栋楼房,从这点来看他应该是省军区副司令。
其次,方雷鸣去世后他的老战友纷纷来吊唁他,从他身穿军装的遗像来看方雷鸣的军衔应该是少将(1988年恢复军衔制,方雷鸣去世大概是1996年或1997年)。
军分区是正师级单位,司令和政委的基准军衔是大校,副司令是副师级,基准军衔是上校,资历深的也可以是大校。
省军区是正军级单位,司令和政委的军衔是少将,副司令一般来说也是少将。
方雷鸣的军衔既然是少将,那就说明他是省军区副司令,不可能是军分区副司令,也只有是省军区副司令,方好好才会理直气壮地说宋小光不敢对她怎么样。
但有细节却自相矛盾:
从剧情来看省军区的驻地似乎就在滨江市,正常来说省军区的驻地肯定是省会,那么滨江市是不是东江省的省会呢?可以肯定地说不是!
首先,政法五子毕业分配,陈一众、余高远和夏英杰三人分配到滨江市,当时就提到说滨江市是个新成立的地级市,既然是新成立那就不可能是省会了。
其次,余高远第一次找方好好了解情况,他问宋小光是不是真的有精神病,方好好说她和宋小光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她很清楚宋小光并没有精神病。
宋小光的父亲宋副书记长期在滨江任职,方好好既然和他一直是同学,那也就说明她的父亲方雷鸣也应该在滨江而不是在省会。
最后,方雷鸣离休后把独栋楼房留给了方好好和余高远,自己去了干休所,余高远的工作单位是滨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他不可能上班在滨江市,下班后去省会,所以这栋楼房只能在滨江。
从军衔和住房条件来看方雷鸣应该是省军区副司令,但其他细节似乎又能佐证要么省军区的驻地不在省会而是在滨江市,要么他就是军分区副司令,很显然是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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