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脸不?”江苏无锡,女患者到诊所看病时,突发危重疾病,就诊医生第一时间开展急救措施,事后却索赔22万
做基层中医这么多年,见过太多人情冷暖。医者本心,见到危重病人,都想着能伸手就伸手。可无锡一桩判例,值得我们所有基层同行好好深思。
江苏无锡,一名女患者来到诊所就诊,本身就头晕难受。就诊途中病情急转直下,突发危重疾病,迅速陷入昏迷。接诊的康医生没有推诿,第一时间开展急救,测血压、听心率,喂服救心丸,针刺人中开展应急抢救,同时立刻安排护士拨打120急救电话,全程仅仅十分钟就启动急救转诊,分文诊疗费都没有收取,全力把患者送上救护车。
到大医院确诊,是基底动脉瘤破裂、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脑室出血、脑积水、吸入性肺炎,叠加高血压、低钾。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是足以夺命的重症,病人能够抢救回来,已是万幸 。
万万没想到,患者康复出院之后,转头就把诊所和施救医生告上法庭,索要22万余元赔偿。理由听起来冠冕堂皇:没有及时提供病历,延误救治,医生的处置诱发了本次发病。
事发时情况十万火急,优先救命,来不及书写病历,后续才补记。法院调取监控、通话记录、做司法鉴定,多方咨询上级医院专家,最终给出公正判决:患者危重疾病是自身原发问题,和医生急救处置没有因果关系。医生在短时间判断病情已经超出诊所处置能力,马上呼叫120,不存在延误救治。血压监测、听心肺、针刺、应急给药,都属于危急状态下合理急救手段。事后补记病历只是形式瑕疵,不能就此判定医生存在过错。
判决书里面有一句话,看得很多医者五味杂陈:患者病情已经超出医生处理能力,医生本可以只打一通120,什么都不去做。但他选择出手救人,这份善意应当被鼓励 。
如果当时,医生冷眼旁观,只拨通急救电话,不做任何施救操作,就不会惹上这场官司。可医者的良心,让他选择往前迈了一步。试想,如果这种善意救人的行为,最后还要判医生赔钱,往后基层诊所遇到突发危重病人,大家第一反应不再是怎么救人,而是如何自保。救人的代价太高,索性袖手旁观,最后吃亏的,是普通老百姓。
善意不该被苛责,这句判决,比驳回22万赔偿,更有重量。
讲到这里,想起我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
上个月,有一位老年病人,已经完全昏迷,意识全无。家属不拨打120急救,不立刻送急诊医院,却找了三轮车坐到我诊所外面,三个人抬着老人直接送到我的中医诊所。进门就跟我说:“医生,你给喂点药,或者外敷点药,看能不能救过来。”
我一眼就判断,这是急危重症,脑出血或者心脑血管急症可能性极大,中医诊所没有抢救设备,居然有急救针药,也不敢用,虽然会心肺复苏,可万一没抢救过来,或抢救过来后,家属发现肋骨骨折找麻烦怎么办?可以救人,但风险太高,就怕没有厚家产作为救人的底气,完全接不住。我当场直接拒绝,反复催促家属立刻拨打120送去综合医院急诊。
家属当时还不理解,觉得中医就该妙手回春,希望在诊所就地处理。我反复跟他们讲清楚:中医擅长慢病调理、辨证施治,但是已经昏迷的急危重症,不是一碗汤药、几处外用药可以挽回的,强行接手,一旦出现意外,既耽误老人抢救,也会产生医疗纠纷。最后家属还是抬着晕迷的老人走了,虽然我内心也感到很愧疚,但我可以对无数次,却不能错一次,是你你会怎么选?
很多人有一个误区,不管多重的急症,总想找中医开点药、扎几针就解决。中医不是万能,汤药针灸有它的适应症,但是脑出血、动脉瘤破裂这类生死一线的急症,必须优先现代急诊抢救。
基层行医,既要怀仁心,更要守边界。
仁心,是见到苦难心生恻隐;边界,是认清自己能力的天花板。
该转诊的坚决转诊,该呼叫急救的立刻呼叫急救。可以在规范范围内做应急处置,但绝不越纲揽下超出条件的危重病人。
法院的这份判决保护了医者的善意,但我们自己心里也要拎清楚:仁心可贵,但自保,才能够长久行医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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