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一则消息刷爆了全网。多家媒体报道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了路易威登马利蒂(LV)的全部诉讼请求。
消息一出,网友炸了。
LV那个全球知名的Monogram老花图案,被法院“判”成了中国千年纹样?LV维权维权,把自家祖传纹样维权成了“中国公共资源”?
社交媒体上段子齐飞——“没想到LV也有今天”“奢侈品牌终于被中国法院上了一课”“LV老花原来是中国的”。
可仅仅几个小时后,剧情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8月2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工作人员向封面新闻记者明确表示:上述消息“并不属实,案件暂无一审判决结果”。
多家媒体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核实后确认,该商标行政纠纷案件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尚未作出一审裁判。
LV方面也紧急回应:“近期关注到所谓‘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遭法院驳回’等新闻,引发公众讨论,均为不实信息。目前该案仍处于法定程序当中,尚未形成最终结论。”
一个被全网转发的“判决”,原来是个乌龙。
这场风波的核心,是一起商标行政纠纷案。
案件编号:(2026)京73行初4727号。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V)。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广东汕头个体户黄民耀
事情的起因是,广东汕头服装经营者黄民耀注册了一枚四瓣花图形商标,LV认为该商标与其商标相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该商标无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认定,两商标细节差异大,普通消费者不会混淆,维持了黄民耀的商标注册。LV不服,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6年7月16日,该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当庭未宣判。
这不是LV起诉商家的民事侵权案,而是LV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诉讼。官司的核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标行政裁定是否合法,而不是LV和个体户之间谁对谁错。
据公开信息显示,这已经是LV第6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了。此前5起一审案件中,LV三胜两负。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表示,在知识产权领域,商标权利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间发生行政诉讼并不罕见。
“这一程序的本质,是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由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诉讼程序具有正当性,并不意味着LV的诉讼请求必然获得法院支持。
目前法院根本没有作出任何判决,这句话既不是法院说的,也不是判决书里写的。
但是,需要补充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背景。就在这起行政诉讼之前,LV刚刚在与茶饮品牌茉莉奶白的商标侵权案中取得一审胜诉。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茉莉奶白侵害了LV7件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赔1030万元。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案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有媒体在报道这起尚未宣判的行政案件时,将“宝相花、柿蒂纹”的说法作为事实写进了新闻。
网上的讨论把这件事简化成了“LV欺负中国个体户”和“法院给LV上了一课”。可实际上,LV这次打官司的对象是国家知识产权局。
LV认为个体户黄民耀注册的商标跟自己的太像,国家知识产权局说“不像”,LV不服,就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了。
这跟LV告茉莉奶白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官司。告茉莉奶白是“你侵权了我要索赔”,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你行政决定错了我要撤销”。
LV想告倒的不是那个个体户,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
近五年,LV在中国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高达1691起,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
LV在中国一直在积极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这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不过是其庞大维权版图中的一次行政诉讼。
理解这起案件,需要先弄懂一个法律概念——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在中国商标法中,判断两个商标是否近似,核心看两点:
是否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商标近似不只看图形本身像不像,还要看商品类别、消费者认知、市场实际使用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中认定黄民耀的四瓣花商标和LV的老花图案存在足够差异,普通消费者不会混淆。但LV认为二者相似度足以构成侵权风险。
双方的分歧,本质上是商标近似判断标准的适用问题。个体户黄民耀注册的四瓣花商标,用于服装商品,与LV的老花系列图形确实存在相似点,但也有明显区别。
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其注册,自有其审查依据。LV提起诉讼,是基于对自身品牌权益的维护。两者都有其合理性,关键看法院如何认定。
如果黄民耀的商标跟LV的区别更大,那知识产权局维持是合理的;但如果差别没那么大,法院改判,LV赢,也不算稀奇。
反过来看,如果法院最终判决LV胜诉,又会怎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如果认定LV的诉讼请求成立,就会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决定。
黄民耀的商标可能被宣告无效,LV的维权主张得到支持。这个结果不罕见——此前5次LV起诉国知局的行政案,3次都是LV赢了。
LV在中国市场商标维权的战绩,远比外界想象的扎实。2025年,LV起诉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一审胜诉,获赔1030万元。
从2019年起诉“LV”同名酒店,到2022年起诉皮具公司商标侵权获赔580万元,LV在中国维权几乎没有空手而归过。
在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案中,5起一审案件LV赢了3起——胜率六成,比网上传的“LV被法院上课”要真实得多。
这场“法院给LV上了一课”的叙事,本身就是被误读的。在LV告国知局的行政诉讼中,此前5次一审,LV赢了3次。
真要说上课,也是LV在给同行上课——如何在司法层面保护自己的商标资产。
就在这起官司闹得沸沸扬扬的同时,LV在中国市场上正在进行另一场“撤退”。8月21日,LV贵阳荔星中心门店宣布将于2026年8月31日起停止运营。
该门店位于商场一层核心位置,分别开设男装与女装独立专卖店,总营业面积逾700平方米,开业当天销售业绩即突破1000万元。
据企查查等平台统计,LV在中国西南地区已接连关闭三处关键点位,西南五省的门店网络数量已腰斩过半,仅剩3家门店正常运营。
近一年来,包括北京首都机场店等门店都已宣布关闭。
一边是密集的商标维权诉讼,一边是门店网络的收缩。一个在法庭上寸步不让的奢侈品牌,正在中国市场重新计算自己的商业版图。
有分析认为,LV正在从“广撒网”转向“精耕细作”,关闭低效门店,集中资源在一线和新一线城市的核心商圈。
贵阳店关闭后,全贵州省将没有一家LV门店。西南五省——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仅剩3家。
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这似乎意味着未来购买奢侈品将变得更加不便,尤其是在非一线城市。
事件反转前后,舆论的撕裂值得玩味。
法院辟谣之后,评论区风向迅速转向理性,一部分人开始反思自己刚才是不是跟风太急了。有网友评论:“早上跟着骂LV,下午才知道是假新闻,感觉脸疼。”
也有人表示:“虽然案子没判,但LV老花和中国传统纹样确实像,这个讨论本身不是坏事。”
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是:为什么大家那么愿意相信“LV败诉”的消息?因为它符合一种叙事期待——一个国际大牌被中国法院“上了一课”。
在这种期待面前,事实核查似乎成了次要的事。人们急于站队,急于表达立场,却忘了先问一句:“这消息是真的吗?”
这场“LV败诉”风波,留给我们几个值得琢磨的细节。
第一,谣言跑得比真相快,辟谣跑得比谣言慢。一篇没有核实法院判决的报道,在全网转了几十万次。
而法院和LV的辟谣,只有真正关心这件事的人才会看到。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在这个案例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有一件事是清楚的——一家企业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跟“纹样属于谁”是两条不同的法律逻辑。把一场行政诉讼解读成“法院给LV上了一课”,是把事情想简单了。
第三,LV在中国维权,从来不是新手。近五年1691起诉讼,茉莉奶白1030万判赔,此前5次起诉国知局3胜2负的记录——LV在中国商标维权上的投入和战绩,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扎实得多。
这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只是它庞大维权版图中的一次行政诉讼。真要说上课,也是LV在给同行上课——如何在司法层面保护自己的商标资产。
第四,舆论场的信息需要被审慎甄别。LV方面在回应中特别提醒:“建议大家以法定程序进展及权威发布信息为准,审慎甄别网络相关传言。”
这句话放在任何一条热点新闻上都适用——别急着站队,别急着转发,先看看消息来源靠不靠谱。
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案子还没判,网上已经帮它判完了。法院还没说话,判决书已经写好了。
这出反转剧最荒诞的地方,不是LV的“败诉”,是一场根本不存在的一审判决,竟然能在全网转了几十万次。
不知道我的看法跟你是不是一样的?你觉得LV这个案子,最终法院会怎么判?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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